2019年法学院学术型硕士生入学考试第一轮调剂方案
2019年法学院学术型硕士生入学考试调剂分为第一轮调剂和第二轮调剂。第一轮调剂考生须为第一志愿报考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的考生。第二轮调剂考生须为第一志愿报考北京师范大学0301法学一级学科相关专业的考生。第二轮调剂其他相关事宜请参见后期发布的第二轮调剂方案。如下内容为第一轮调剂方案内容。
1.拟接收调剂专业及人数
030101法学理论1人 030105民商法学1人 030106诉讼法学1人 030107经济法学1人
2.调剂分数线
政治理论50分,外国语50分,业务课90分,总分340分。
3.调剂申请条件
调剂考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须为第一志愿报考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的考生;
(2)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2019年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线、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我校复试分数线和调剂方案中的成绩要求,如果不符合相关政策,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则无论复试成绩如何,一律不予录取,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担,我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3)达到我院学术型硕士生调剂分数线;
(4)符合调入专业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4.调剂复试申请程序及提交材料
(1)本人登录“北京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系统”(网址为http://2019.zs.graduate.bnu.edu.cn/page/sf/tj_dl),准确填写基本信息,打印《调剂复试申请表》,需本人签名。
(2)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成绩单。
已获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及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复印件1份和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
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①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②已获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生须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③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的还需提供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复印件1份。
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4)考生认为可证明自己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各种背景材料复印件,如正式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主持或参加研究项目的证明、个人自述等。
以上材料请于3月14日前提交至法学院后主楼1910办公室,江老师处。学院对申请人筛选后,通知其参加复试。
不论是否进入复试或是否录取,所交材料(含成绩单)一律不予退还。
获得调剂复试资格的考生,报到时请提交上述材料原件。
5.调剂复试内容
(1)申请调剂至法学理论专业的考生,复试内容为法理学、外语水平、综合素质。
(2)申请调剂至民商法学专业民法学方向和商法学方向的考生,复试内容为民法学、外语水平、综合素质。申请调剂至民商法学专业知识产权法学方向的考生,复试内容为知识产权法学、外语水平、综合素质。
(3)申请调剂至诉讼法学专业民事诉讼法方向的考生,复试内容为民事诉讼法学,外语水平、综合素质。申请调剂至诉讼法学专业刑事诉讼法方向的考生,复试内容为刑事诉讼法学,外语水平、综合素质。
(4)申请调剂至经济法学专业的考生,复试内容为经济法学、外语水平、综合素质。
6.调剂复试时间
2019年3月16日上午8:00报到,报到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后主楼19层1922室。
2019年3月16日上午10:00复试,复试地点:
法学理论:北京师范大学后主楼19层1916室
民商法学:北京师范大学后主楼19层1922室
诉讼法学:北京师范大学后主楼18层1820室
经济法学:北京师范大学后主楼18层1822室
7.调剂复试办法
(1)调剂复试以面试方式进行。复试满分为300分,其中专业知识100分,外语测试100分,综合素质测试100分。
(2)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为复试总成绩。
(3)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
8.调剂录取办法
(1)最终录取原则:第一志愿上线复试合格考生优先录取,调剂复试合格考生根据总成绩分专业单独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经调剂复试合格,学院拟录取的考生,还须提交学校招生工作小组讨论审批,通过的才能被学校拟录取。
9.其他
被学校拟录取的调剂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一般在4月初)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申请调剂、确认复试、确认录取等调剂手续。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联系人:江老师
联系电话:010-58802948
传真电话:010-58802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