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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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
2020年法学院博士招生网络远程复试方案
发布时间:2020-06-16     浏览次数:



北京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考生第一机位设备登录北京师范大学网络远程复试平台(网址https://www.yjszsms.com/school/10027,以下简称主平台),参加视频面试,第二机位设备接入腾讯会议(以下简称副平台),接受云监考。

一、复试时间

报考研究方向

报考导师

面试日期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刘培峰

6月20日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汪庆华

6月20日

基础理论法学

梁迎修

6月20日

基础理论法学

夏扬

6月20日

商法学

韩赤风

6月20日

商法学

林艳琴

6月20日

商法学

宋刚

6月20日

商法学

夏利民

6月20日

商法学

薛虹

6月20日

诉讼法学

冷罗生

6月21日

诉讼法学

刘荣军

6月21日

诉讼法学

熊跃敏

6月21日

国际法学

张桂红

6月21日

国家安全法治

李滨

6月21日

国家安全法治

袁达松

6月21日

刑法学

郑延谱

6月21日

刑法学

黄风

6月20日

刑法学

黄晓亮

6月20日

刑法学

蒋娜

6月20日

刑法学

刘志伟

6月20日

刑法学

卢建平

6月20日

刑法学

王秀梅

6月20日

刑法学

吴宗宪

6月20日

刑法学

袁彬

6月20日

刑法学

张磊

6月20日

刑法学

张远煌

6月20日

刑法学

周振杰

6月20日

未成年人法学

史立梅

6月21日

未成年人法学

宋英辉

6月21日

考生须在618日登录主平台查看取号时间,务必在取号时间内完成取号,具体面试时间及腾讯会议号在面试前由学院告知。

面试当天,考生根据抽取号码,于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考生先登录主平台完成设备测试,再按照学院通知的时间加入副平台候考。

二、复试准备

1.考生提前准备好网络环境及所需软硬件条件,于6176月18日(具体时间由学院通知考生),登录主、副平台,按学院要求完成测试,确保设备功能、复试环境等满足要求。如确有困难,及时与报考学院沟通。

(1)良好稳定的网络环境,建议有线网络、Wi-Fi、4G或5G中准备2种及以上,优先使用有线网络。

(2)安静、独立、可封闭的空间,灯光明亮,逆光。

(3)支持“双机位”模式的软硬件,包括2部带摄像头的设备,支持高清视频通话的电脑或智能手机均可。第一机位设备摆放于考生正面,用于登录北京师范大学网络远程复试平台,尽量使用电脑;第二机位设备摆放于考生侧后方45°,安装腾讯会议软件,保证视频呈现考生腰部及以上部位和第一机位的屏幕图像,可使用电脑或手机。电脑操作系统建议为 Windows8 及以上版本,提前下载安装 Chrome 浏览器最新版。不开启任何无关程序。确保设备电量充足。

2.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考生须在617日前,通过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管理系统http://2020.zs.graduate.bnu.edu.cn/web/bs/fs/login提交以下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完整的照片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在境外获得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学生证可用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代替)

3)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

扫描件或照片保存为PDF或JPG格式,多页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文件,须将材料编号并附材料清单(PDF文件),整体打包提交(压缩后形成ZIP文件,大小控制在8M以内)。所提交材料原件在新生报到时会全面复查,请务必妥善保管。

3.网络远程复试考生操作手册请点击此处查看

三、复试要求

1.复试内容:专业面试专业面试重点考查申请人在本学科攻读博士学位的基本素养、学术能力、学术志趣等

2.复试满分值:100

复试成绩在60分以上者为合格考生。

3.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为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将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四、录取办法

报考同一导师的合格考生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审批。拟录取考生名单学校统一公示。

五、应急联系方式

考生面试时如遇网络故障等突发状况,须按照应急联系方式,及时与学院联系。联系人:郭老师,电话:010-58802852,手机:13651250583

附件:《诚信复试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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