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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2019年博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安排
发布时间:2019-04-16     浏览次数:

1.复试时间与复试地点

报到时间:2019421日上午8:00

报到地点: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 北京师范大学后主楼1922

复试时间:2019421日上午9:00

复试地点: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 北京师范大学后主楼,具体地点报到时通知。

2.复试形式与复试内容

博士生入学复试的形式为面试(口试)和书面审查。

复试的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学术背景与科研成果”两个科目。复试总分为200分,总分低于120分者不予录取。其中,“专业知识”总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学术背景与科研成果”总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复试材料

报到时,请考生携带如下材料:

1)考生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硕士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要求每学期均注册)。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往届硕士毕业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学历学位认证书”。

2)科研成果清单5份,须含刊物名称、作者排名、刊物级别、字数等。(3)所有科研成果原件及三项代表性科研成果复印件。

4)个人简历5份。

 不论是否录取,除证件证书原件、科研成果原件外,其他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4.录取

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仅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将上报学校,由学校研究决定并按照程序进行录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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