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所在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学院公告 » 招生招聘 » 招生
招生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方案
发布时间:2021-04-09     浏览次数: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考生第一机位设备登录北京师范大学网络远程复试平台(网址https://www.yjszsms.com/school/10027,以下简称主平台),参加视频面试,第二机位设备接入腾讯会议(以下简称副平台),接受云监考。

一、复试时间

报考研究方向

报考导师

面试日期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汪庆华

4月17

基础理论法学

柴荣

4月17

基础理论法学

梁迎修

4月17

基础理论法学

夏扬

4月17

刑法学

黄晓亮

4月17

刑法学

贾济东

4月17

刑法学

蒋娜

4月17

刑法学

卢建平

4月17

刑法学

彭新林

4月17

刑法学

王志祥

4月17

刑法学

阴建峰

4月17

刑法学

袁彬

4月17

刑法学

张磊

4月17

刑法学

赵军

4月17

刑法学

周振杰

4月17

刑法学

左坚卫

4月18

民商法学

林艳琴

4月17

民商法学

宋刚

4月17

民商法学

夏利民

4月17

民商法学

袁治杰

4月17

诉讼法学

刘荣军

4月18

诉讼法学

王超

4月18

国际法学

李滨

4月17

国际法学

邢爱芬

4月17

国际法学

邢钢

4月17

国家安全法治

郑延谱

4月17

未成年人法学

何挺

4月18

考生须在415日登录主平台查看取号时间,务必在取号时间内完成取号,具体面试时间及腾讯会议号在面试前由学院告知。

面试当天,考生根据抽取号码,于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考生先登录主平台完成设备测试,再按照学院通知的时间加入副平台候考。

二、复试准备

1.考生提前准备好网络环境及所需软硬件条件,于4月14日至4月15日(具体时间由学院通知考生),登录主、副平台,按学院要求完成测试,确保设备功能、复试环境等满足要求。如确有困难,及时与报考学院沟通。

(1)良好稳定的网络环境,建议有线网络、Wi-Fi、4G或5G中准备2种及以上,优先使用有线网络。

(2)安静、独立、可封闭的空间,灯光明亮,不逆光。

(3)支持双机位模式的软硬件,包括2部带摄像头的设备,支持高清视频通话的电脑或智能手机均可。第一机位设备摆放于考生正面,用于登录北京师范大学网络远程复试平台,尽量使用电脑;第二机位设备摆放于考生侧后方45°,安装腾讯会议软件,保证视频呈现考生腰部及以上部位和第一机位的屏幕图像,可使用电脑或手机。电脑操作系统建议为 Windows8 及以上版本,提前下载安装 Chrome 浏览器最新版。不开启任何无关程序。确保设备电量充足。

2.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考生须在413日前,通过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管理系统http://2021.zs.graduate.bnu.edu.cn/web/bs/fs/login提交以下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完整的照片:

(1)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在境外获得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学生证可用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代替)

(3)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

扫描件或照片保存为PDF或JPG格式,多页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文件,须将材料编号并附材料清单(PDF文件),整体打包提交(压缩后形成ZIP文件,大小控制在8M以内)。所提交材料原件在新生报到时会全面复查,请务必妥善保管。

3.网络远程复试考生作手册请点击此查看

三、复试要求

1.复试内容

复试考核为专业面试。原复试考核环节中的专业笔试取消改由面试考察。

2.复试满分值

复试考核满分100分。复试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者为合格考生,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总成绩

考生最终总成绩由复试考核成绩构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生最终总成绩,按导师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审批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四、应急联系方式

考生面试时如遇网络故障等突发状况,须按照应急联系方式,及时与学院联系。联系人:钟老师,电话:010-58802933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