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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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法学院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方案
发布时间:2023-03-25     浏览次数:


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

接收调剂专业为法学理论专业、民商法学专业、国际法学专业。

一、基本条件

调剂考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第一志愿报考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3.初试成绩达到调剂分数线:

思想政治理论50分,外国语50分,业务课一90分,业务课二90分,总分385分。

二、调剂申请程序

调剂考生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考生登录“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系统”填写信息,打印《调剂复试申请表》并签名,网址http://2023.zs.graduate.bnu.edu.cn/page/sf/tj_dl

考生将手写签名后的《调剂复试申请表》扫描件发送如下邮箱:tojiangwj@bnu.edu.cn扫描件须清晰完整。邮件标题为:2023调剂申请+姓名。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32724点。

按照择优的原则筛选并确定调剂复试名单,经法学院和学校审批通过后通知复试。

2.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报到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和成绩单

已获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及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和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

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①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②已获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生须提交大专毕业证书,③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的还需提供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

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

3《调剂复试申请表》纸质版原件

(4)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5考生认为可证明自己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各种背景材料,如本科毕业论文、正式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主持或参加研究项目的证明、个人自述等资料。

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含成绩单)一律不予退还。

三、调剂复试时间

报到及复试地点在北京师范大学北京校区海淀校园(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具体时间、地点见下表:

专业代码及名称

报到时间

报到地点

复试时间

复试地点

030101法学理论

3月308:00

后主楼1922

3月309:00

后主楼1922

030105民商法学

3月309:30

后主楼1822

3月3010:30

后主楼1822

030109国际法学

3月308:00

后主楼1922

3月309:00

后主楼1916

四、调剂复试办法

调剂复试形式为面试,调剂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测试

调剂复试满分值为300其中专业知识100分,外语水平100分,综合素质100分。180分(不含)以下为不及格,调剂复试成绩不及格为调剂复试不合格。

调剂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0.2+调剂复试总分*0.8

五、录取办法

根据调剂考生总成绩按专业单独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优先级低于第一志愿上线复试合格考生。调剂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法学院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方能被学校拟录取。

学校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申请调剂、确认复试、确认录取等调剂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