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办法公布如下:
一、网上申请及寄送书面材料:
申请人请于9月20日前(系统填报截止时间为9月20日23:59)登陆我校推免申请系统详细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规定的材料,下载并填写相关表格。
所有申请材料请统一用A4纸打印,于9月20日前(以邮戳为准,最晚20日发出即可)直接寄(或送):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后主楼1910办公室江老师,电话010-58802948(其中,申请刑科院学硕名额的同学,材料寄送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后主楼1810B办公室许老师,电话010-58808081)。
快递封面请注明“推免材料”及申请专业。
申请条件、需寄送的书面材料、学费及奖助政策及其他相关要求、相关信息详见北师大研招网发布的《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办法》。
二、复试安排
复试以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进行,由学院统一组织复试考核小组。
获得复试资格的申请人应在参加复试前通过我校推免申请系统缴纳复试费100元/人。
具体复试安排请关注法学院官网后续通知。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测试。
复试满分值为300分,其中专业知识100分,外语水平100分,综合素质100分。
四、评分办法
1.复试考核小组各成员依据对每位学生的考核情况,按三项考核内容分别计分,相加后所得总分为小组各成员的打分。根据小组各成员的打分计算平均分即为复试总分。
复试总分低于180分为复试不合格。
2.030101法学理论、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030104刑法学、030105民商法学、030107经济法学、030109国际法学,按专业根据复试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030106诉讼法学01民事诉讼法方向、02刑事诉讼法方向,按方向根据复试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五、接收为硕士的申请人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等环节。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待录取通知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注:有关申请人书面材料是否寄到、是否可以参加复试、复试安排、是否拟录取等受理状态,将及时在北京师范大学推免申请系统中公布,不再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告知。请申请人随时登陆该系统,了解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