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25年港澳台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考生第一机位和第二机位均为腾讯会议,接受云监考。
一、复试时间
报考专业 |
报考研究方向 |
面试日期 |
诉讼法学 |
刑事诉讼法 |
2025年5月16日 |
二、复试准备
1.考生提前准备好网络环境及所需软硬件条件,按法学院要求完成测试,确保设备功能、复试环境等满足要求。如确有困难,及时与法学院沟通。
(1)良好稳定的网络环境,建议有线网络、Wi-Fi、4G或5G中准备2种及以上,优先使用有线网络。
(2)安静、独立、可封闭的空间,灯光明亮,不逆光。
(3)支持“双机位”模式的软硬件,包括2部带摄像头的设备,支持高清视频通话的电脑或智能手机均可。第一机位设备摆放于考生正面,尽量使用电脑;第二机位设备摆放于考生侧后方45°,保证视频呈现考生腰部及以上部位和第一机位的屏幕图像,可使用电脑或手机。不开启任何无关程序。确保设备电量充足。
(4)考生使用实名注册的腾讯会议账号,在电脑或手机端登录。
2.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考生须在5月14日前,将以下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完整的照片发送至邮箱:tojiangwj@bnu.edu.cn,邮件主题为“姓名-港澳台硕士生复试材料”。
(1)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
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成绩单。
已获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及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和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
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4)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信。
(5)考生认为可证明自己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各种背景材料,如个人自述、本科毕业论文、正式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主持或参加研究项目的证明等资料。
扫描件或照片保存为PDF或JPG格式,多页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文件,须将材料编号并附材料清单(PDF文件),整体打包提交(压缩后形成ZIP文件,大小控制在8M以内)。
如上材料的纸质版复印件(《诚信复试承诺书》、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信,需提交原件),请同时通过快递寄至: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后主楼1916办公室 江老师收 电话:010-58802948(注明港澳台复试材料)。
三、复试要求
1.复试内容及分值
复试为面试,包括两个环节,英语听力与口语以及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复试满分200分(120分及格),其中英语听力与口语50分(30分及格),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150分(90分及格)。复试中任一环节未达到及格线即为复试不合格。
2.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总分。
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应急联系方式
考生面试时如遇网络故障等突发状况,须按照应急联系方式,及时与法学院联系。联系人:江老师,电话:010-58802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