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2027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综合考核采取现场考核方式。
一、招生学科专业
详见我校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录取人数将视最终计划分配和综合考核情况动态调整。
二、报名
报名流程详见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北京师范大学2027年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
报名系统需提交电子版材料如下:
(1)《北京师范大学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此表由申请人在我校推免申请系统中填写信息后打印,打印前须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确认无误后本人签字。
(2)外国语水平证明。
(3)各类获奖证书和发表的学术论文。
(4)诚信承诺书。(请按模板出具)
(5)个人自述。(请按模板出具,扫描为PDF文件,大小1M以内)
(6)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公章,扫描为PDF文件,大小1M以内)
(7)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可以证明自己综合素质、学术潜力的其他材料。
第(4)(5)项材料模板,申请人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北京师范大学2027年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附件中下载。
第(5)(6)项材料上传至我校推免申请系统-上传材料对应位置;除第(5)(6)项外的其他材料电子版请打包上传至我校推免申请系统-上传材料-其他材料中。
申请人无需寄送纸质版材料,所有材料纸质版在综合考核报到时提交我院审核备案,提交的材料恕不退还。
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9月10日10:00。
三、考核流程
(一)材料审核
我院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入围后续环节综合考核名单。
我院只接收第一志愿申请。
(二)后续环节综合考核
1.报到及资格审核
我院将在综合考核前组织实施资格审核,申请人应配合完成。未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通过的申请人,我院不予安排综合考核。
报到时间地点、综合考核时间地点请关注法学院官网后续通知。
报到时请携带: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生证(注册章完整)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信息页及注册页);
(3)推免申请材料中各项证明材料及获奖证书原件;
(4)由本科就读院系出具的本人政审意见;(无固定模板,须加盖院系党组织公章或院系公章)
(5)在我校推免申请系统中提交的所有材料纸质版一套。
如上材料中,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申请材料中各项证明材料及获奖证书原件审核后归还,其他材料提交至学院。
2.面试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测试(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面试满分值为300分,其中专业知识100分,外语水平100分,综合素质(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100分。
面试考核小组各成员依据对每位学生的考核情况,按三项考核内容分别计分,相加后所得总分为小组各成员的打分。根据小组各成员的打分计算平均分即为面试总分。
面试总分低于180分,或综合素质(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低于60分,为面试不合格。
3.综合考核成绩=面试成绩。
四、录取
硕士按照综合考核成绩并结合当年推免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审核批准。
030101法学理论、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030104刑法学、030105民商法学、030107经济法学、030109国际法学,按专业根据面试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030106诉讼法学01民事诉讼法方向、02刑事诉讼法方向,按方向根据面试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面试总分低于180分,或综合素质(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五、其他
1.接收为硕士的申请人,须在我院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等环节。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待录取通知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有关申请人是否可以参加后续环节考核、是否拟录取等受理状态,我校将及时在北京师范大学推免申请系统中公布,不再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告知。请申请人及时登录该系统,了解相关信息。
2.拟录取推免生应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bnu.edu.cn)、“京师研招”微信公众号,以及我院电话、邮件等通知,以便及时了解招生信息。
3. 相关工作调整、更新及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六、咨询及申诉方式
(一)咨询
江老师;电话:010-58802948;邮箱:11312017126@bnu.edu.cn。
(二)申诉
若对我院推免招生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我院进行申诉,联系方式如下。
邮箱:11312017126@b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