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学生在学证明(中英文)版】
流程:
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登记盖章(后主楼1921)
【北师大本科生在学证明】
办理类别:
大四自费出国(境)留学:申请毕业后出国攻读硕、博学位,仅面向毕业生,免费师范生、国防生等签有相关协议的学生不得申请。开具证明抬头为国(境)外大学、大使馆或签证中心。
短期访问、探亲和旅游者:申请各类短期因私出境(个人交流、旅游、社会实习项目)者,提交申请时需同时在学生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中提交证明材料《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境外交流项目家长同意函》。家长同意函原则上要求父母中至少一方亲笔签名确认。申请短期出境探亲、旅游者,须在假期内完成。《北京师范大学学生赴境外旅游探亲等事宜家长同意函》进入第八学期的学生不再受理任何短期出境申请。开具证明抬头为项目邀请方(大学或相关机构)、大使馆或签证中心。
非京籍大学生证件办理:仅供非京籍户口本科生办理出入境证件使用,开具北京市出入境管理局要求固定格式的在学证明。
公派赴境外学习/交流: 本科期间申请公派境外学习、实习(含带薪)和境外交流项目(长、短期),需提交《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公派申请表》、由派出单位开具的项目派出证明,派出证明无固定格式要求。开具证明抬头为项目邀请方(大学或相关机构)、大使馆或签证中心。 注:公派赴境外学习/交流在学证明申请按照原线下流程不变。
由于其他原因需开具在学证明者,需提交纸质个人申请,说明情况并附相关材料,由我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到本科生工作处办理在学证明。
流程:
申办者根据自己所属的不同类别,在学生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sms.bnu.edu.cn) 中提交相应申请、上传证明材料(PDF 格式)。
【法学院本科生学生干部证明】
流程:
填写并打印(限一张A4纸)
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登记盖章(后主楼1921)
【法学院本科生请假申请表】
学生应自觉遵守学习纪律。上课不迟到、不早退。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时,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并获得批准,特殊事由当日补假,不接受次日之后的补假。否则按《北京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处理。
学生请假须提交书面申请(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请假申请表),三日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一周以内由我院主管领导批准(校院两级请假申请表);超过一周报本科生工作处批准;超过两周报本科生工作处,由主管校领导批准。
因病请假应提供校医院或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学生请假期满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请假期满仍不能回校学习者,应根据请假总时长, 按照上述规定办理续假手续并附有关书面材料,否则按《北京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处理。
其他请假申请表:
流程:
填写并打印
证明人签署意见
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登记盖章(后主楼1921)
【法学院学生现实表现证明】
流程:
填写并打印(限一张A4纸)
证明人(班主任)签署意见
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登记盖章(后主楼1921)
【本科生学生证补办】
流程:
本科生学生证补办采用学生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线上申请、审批的方式。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申请提交:通过信息门户左侧的“全部应用”或“向您推荐”进入“学生管理与服务系统” 进行申请(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如无法登陆请联系信息网络中心李老师58806001-609)。
2、院系审核:联系祁老师(58802043)登录学生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sms.bnu.edu.cn)进行审核。
3、费用缴纳:查看补办流程中“学生证审核”状态一栏,显示“学院已审核”后,学生本人携带学生证补办工本费10元至本科生工作处学籍办公室(主楼B215室)缴费。
4、证件领取:办证时限为三至五个工作日(自缴费后开始计算,寒暑假、法定节假日除外)。缴费后,查看补办流程中“学生证审核”状态一栏,显示“补办完毕可以领取”后,凭本人校园卡到本科生工作处学籍办公室(主楼B215室)领取证件。
【因私(公)出境需办理护照证明】
因出国办理护照借用集体户口卡者,除需携带有效证件外,还需提交《因私(公)出境需办理护照证明》。
流程:
填写并打印(限一张A4纸)
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登记盖章(后主楼1921)
【无犯罪记录证明】
流程:
填写并打印(限一张A4纸)
证明人(班主任)签署意见
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登记盖章(后主楼1921)
【居住证明】
流程:
填写并打印(限一张A4纸)
负责人(班主任)签署意见
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登记盖章(后主楼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