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7日下午,京师法律伦理大讲堂第二讲“新时代法律人的职业伦理建设”专题讲座在北京师范大学成功举办。本次讲座由北京市房山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全国模范检察官隗永贵主讲,中国伦理学会法律伦理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印波老师与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郭雅婷老师主持,吸引了兄弟学院共计一百八十余名同学前来学习聆听。
讲座开始前,主持人郭雅婷书记向参加讲座的师生介绍了隗永贵检察官在践行法律职业伦理中的丰富成果,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工作者”“北京市劳动模范”等多项荣誉称号。从检多年来,他亲自办理2000余件案件,参与审批3000余件案件,无一错案。他以培养群众法律意识为己任,用法律知识为人民服务,是政党伦理、职业伦理和大众伦理相统一的典范。
隗检察官教导在座学生要以“有付出必有结果”为做人做事的逻辑起点,脚踏实地,耕耘自己的未来,为人民服务,为社会做贡献。他指出成功的诀窍都写在党史里,以党的三大法宝、三大优良作风为例,探讨了当前的国家发展、法治建设、实践工作与个人修行,给同学们带来独特的人生启发。
隗检察官通过法律职业共同体、法律职业伦理、法律职业道德和职业行为、法律职业伦理建设四个部分,具体讲述法律人如何培养法律职业伦理这一重要素质,以软实力体现硬作风,为法治体系的健全、为中国梦的实现保驾护航。
第一部分,隗检察官提出“法律职业共同体”这一概念:法律职业共同体是以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家为核心的法律职业人员所组成的特殊的社会群体,以知识共同体、利益共同体、信仰共同体为特征。法律职业依然神圣,法律人是社会主义法治文明的建设者和承载者,肩负着共同的使命,要讲政治、讲大局。隗检察官通过分享自己所办的案件,与同学们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提出了对在座未来法律人的期许:不要“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要汲取各类法律职业人员的独特视角与优势,以体系化思维来丰富自己。
第二部分,隗检察官首先引入“法律职业伦理”这一概念,认为其是关于法律人职业的学问,关乎着法律职业的需求、权利、利益和尊严,体现着法律职业的价值,因此法律职业伦理比其他社会职业伦理有着更为严格、更为规范和更高层次的要求。随后他提出了对法律职业伦理之内涵所在的独到见解:尽善尽美、高尚高雅、至诚至信、点据典范、引领引导、超群超越。他强调“法不能向非法低头”,法律人要以良知为底线,不做龌龊之事,打击不良风范,引导社会风尚。
第三部分,隗检察官先向大家分享了自己对于“法律职业道德”的看法,即公平、公正、客观、崇法,并根据法律职业分类,依次丰富了法官、检察官、警察等法律职业道德的内涵。他认为法官职业道德的核心是公正、廉洁、为民,基本要求是忠诚司法事业、保证司法公正、确保司法廉洁、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形象;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是忠诚、公正、清廉、文明,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警察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是忠诚可靠、秉公执法、热诚服务、文明理性、严守纪律、清正廉洁。最后他提出,以法律职业道德为操守的法律职业行为应该具备忠诚、担当、果敢、智慧、攻坚、克难六个要素。
第四部分,隗检察官总结了法律职业伦理建设的重要意义:有利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国家培养更多、更优秀的高素质法治人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解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增进人民的福祉,实现法治国家。而反观当前,面对我国法律职业伦理的现状,他提出了四点担忧:法律职业伦理规范不够完善;法律人职业伦理水平良莠不齐;职业伦理的继续教育尚不成熟;职业伦理的社会关注度偏低。对此,隗检察官发表了自己对法律职业伦理建设的路径倡议:要引入道德价值和伦理责任价值,凝聚社会共识,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文化,加快建设法律职业共同体职业伦理。
讲座结束后,印波老师进行了与谈。与谈结束后开展了互动交流活动,在场学生热情高涨,纷纷举手。隗检察官就同学们提出的问题一一讲解、活跃互动,给同学们带来了很大的启发。至此京师法律伦理大讲堂第二讲“新时代法律人的职业伦理建设”成功落下帷幕。
正如隗永贵检察官所说:“作为一名优秀的法律人必须植根于祖国、植根于大地、植根于历史。”通过本次讲座的学习,在场学生都纷纷表明获益匪浅,并立志成为通达古今、有所作为的优秀法律职业工作者,为我国法治建设和社会主义建设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