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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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法视阈中的沈家本法律思想”学术沙龙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19-12-11     浏览次数:


20191210日上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传统法文化与现代法治研究中心举办的“比较法视阈中的沈家本法律思想”学术沙龙于法学院1922会议室成功举办。参与本次沙龙的有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退休教授、沈家本研究中心顾问、浙江湖州沈家本研究会名誉会长、沈家本第四世孙沈厚铎先生、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律史研究所副所长姜晓敏教授、民主与法制社马毓晨博士、法学院副院长、传统法文化与现代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柴荣教授、法学院李德嘉老师,以及来自各年级硕士博士研究生。



  首先,柴荣教授对于此次沙龙的背景进行了简要介绍:清末以沈家本为首的变法修律是中国近代法的开端,促进了比较法学在中国土壤的产生,对于沈家本法律思想的研究是每一个中国比较法学者都不能越过的一步。随后,柴教授邀请沈厚铎先生进行主题发言。


  沈厚铎先生将《历代刑法考》的总考中沈家本先生的比较法思想进行了细致梳理和总结。沈先生认为:《历代刑法考》通篇研究的方法,就是“比较”与“训释”。通过对于《历代刑法考》全书结构的梳理和各部分所包含内容的细致分析,可以看出《历代刑法考》对于历朝刑制的发展与变化以及每个刑种的产生和演变都做了尽可能详尽的考证与比较,也表达了沈家本先生立法要结合现实与社会民情的立法思想。



随后,姜晓敏教授、马毓晨博士和李德嘉老师分别就沙龙主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姜晓敏教授认为:比较法在中国还是新生的事物,在当下是很热门的主题,但即便没有这些课程的设置和学术的名头,比较的方法在中国的法学研究当中也一直发挥着很重要的作用,且古已有之。现在重新挖掘沈家本法律思想中的比较法,对于年轻学者相当有必要,也正是因为有这样的历史文化基础,可以洞见未来中国的比较法研究的光明前景。



马毓晨博士认为沈家本是中国法治现代化进程当中不可逾越的人物,是西方法律传入中国的介绍者。比较的方法在法学和史学研究当中都是十分重要的方法,比较法在中国土壤中的产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思想文明决定的。清末变法修律的目的在于借助西方的法律制度来改善中国的法律制度,而非用西方的文化打倒东方的文化,中国人应该树立自己的文化自信。


李德嘉老师则针对清末变法修律的“礼法之争”这一表述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最后,与会同学就沙龙主题与在座老师进行互动,本次沙龙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