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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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师大法学院与珠海国际仲裁院签订交流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21-12-31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推进学院教学就业实习基地建设,促进法学理论与司法实务良性互动与共赢发展,加快培养一流的法学研究和法律应用型人才。2021年12月29日上午,我院与珠海国际仲裁院正式签订交流合作协议,北京师范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珠海校区管委会主任王守军出席活动并致辞。珠海国际仲裁院院长王瑞森、副院长吴学艇、副院长王刚、仲裁院案件受理中心负责人严文静、行政部工作人员张宁到访珠海校区参加本次签约仪式。我院副院长、法治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袁治杰、法治发展研究中心特聘教授米健、教授夏利民、副教授李毅均到场参会,本次签约仪式由法治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张宗卿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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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张宗卿老师向大家介绍了双方参会人员,介绍环节结束之后,所有参会人员共同观看了北京师范大学校园宣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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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接着,北京市师范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珠海校区管委会主任王守军发表了讲话。王守军副校长首先代表北京师范大学对各位参会嘉宾表示了热烈的欢迎,随后向大家详细介绍了北京师范大学在珠海办学的历程。他指出,作为北京师范大学建设“综合性、研究型、教师教育领先的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珠海校区将建设成为与北京校区同一水平、同一标准的南方校区。自教育部批复同意北京师范大学建设珠海校区以来,北师大按照“高标准、新机制、国际化”的原则大力推进珠海校区建设,结合国家所需、师大所长、校区所能,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基本建设等方面精准施策,成效显著。珠海校区未来将进一步整合北京师范大学的优势学科资源,在教育改革创新、文化繁荣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力,助力珠海市打造国际化现代化经济特区。学校充分发挥法学学科优势,在珠海校区成立法治发展研究中心,探索法学学科在北京与珠海两地错位、增量发展的新模式。王守军副校长指出法学院与珠海国际仲裁院的合作在推动大湾区法学人才培养和相互交流方面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希望双方能够把握机遇,在今后的时间能够持续深入开展合作,共同为大湾区的法治建设和长足发展贡献中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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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国际仲裁院院长王瑞森随后也发表了讲话,王院长给大家介绍了珠海国际仲裁院的基本情况,珠海国际仲裁院是全国第一家建立以理事会为核心,实行决策、执行、监督分立并有效衔接的常设仲裁机构。成立以来,珠海国际仲裁院一直致力于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发展完善国际商事仲裁机制,探索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方式,服务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王瑞森院长还给参会嘉宾介绍了仲裁院近几年机制体制改革情况,强调粤港澳大湾区、粤澳深度合作区的建设是珠海仲裁的重要发展机遇期,同时与北师大法学院合作交流,将为珠海国际仲裁院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协议的正式签订,将开启双方全方位、深层次、长期性科研实践合作,希望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取得合作共赢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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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双方正式签署了交流合作协议,协议由珠海国际仲裁院副院长吴学艇与我院副院长袁治杰共同代表签署。珠海国际仲裁院与北师大法学院将联合建设教学科研基地,在人才共同培养和毕业生招聘、仲裁实习实践基地、共同举办仲裁法律宣传活动、共同开展仲裁员和办案秘书职业培训等方面深入交流合作,建立仲裁学术研讨交流活动、仲裁理论和实务的科研课题研究、仲裁专家人才资源共享等机制。学院与珠海国际仲裁院还将共同设立“珠仲”仲裁人才奖学金,奖励在仲裁理论及实务研究领域有突出成绩,有志于投身到仲裁事业的在校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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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合作协议签订后,与会代表们就双方感兴趣的话题进行了座谈交流,本次签约活动至此圆满结束。通过本次活动,珠海国际仲裁院参会代表们现场了解了北京师范大学的“一体两翼”办学格局以及法学院的学科优势,我校参会代表们也了解了珠海国际仲裁院的发展历程、仲裁院工作、仲裁机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等。学院也期待与珠海国际仲裁院以此次签约仪式为契机,将地方资源优势与高校人才、学科优势相结合,进一步深化仲裁院和学院在法学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等领域的合作,在理论和实务方面不断精进,扎实提升人才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