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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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新看法”系列讲座第二季第一讲——卢建平:“法何以行天下”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21-10-14     浏览次数:

  2021年9月29日晚7时,卢建平教授以“法何以行天下”为题,率先拉开了第二季“萌新看法”系列讲座的序幕。卢教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的案例,结合法学院院训“德育英才,法行天下”,为同学们分享作为法律人,应该如何看待“法行天下”四个字中所蕴含的深刻内涵。

本次讲座是为2021级新同学全面了解法学院,尽快的融入法学院,助力同学们的法学的新征程而举办。讲座由法学院党委书记梁迎修教授主持,法学院本硕博共计220余名同学参与了本次讲座。

首先卢教授从北师大校训碑的背面题词为引,告诫大家,作为法律人,要有问题意识,应该学会对看到的一切进行发问。卢教授结合自己在法国留学的经验,结合法国民法典为大家讲授了法如何行天下的问题。卢教授引用了弗利德曼的《碰撞:法律如何影响行为》一书观点——“法律是一种信息”,提出法行天下就是法律作为一种信息如何传播出去,如何让普通人明白法律表达的要求。如果只认识到了互联网时代法律作为信息传播的迅捷广阔,是远远不够的,卢教授说:“因为你眼里那就只有了物,只有了工具,而把我们的主体把人给忽略了。”如果没有了人,要法做什么?如果离开了人,法又怎么能够行天下?因此法律的作为一种信息,作为一个传播的载体来说,法律不仅要公开,法律的语言还应当直白、简洁、通俗易懂,尽可能的少的对法律进行解释。

随后,卢教授带领大家一起探讨,在我们如今的法治环境下,在“法行天下”的这样一个话语背景和行业背景之下,到底什么样的法律制度、法律规范能够垂范久远。卢教授以《民法典》第359条为例,指出法律的完善是渐进式的,相应的,“法行天下”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也就注定中国的法治进程同样是渐进式的。法律只有把我们社会发展最基本的规律,最深层次的东西,把恒常的基本权利价值或利益反映出来,这样的法律才能够行得远,才能够行得久。但有的时候我们法律人可能会缺乏耐心,会觉得法治的理想程度大打了折扣。

卢教授指出,作为初入法学门槛的学生,我们应该这样对待法行天下这样一种比较长远的理想:我们法律人应该为了理想而奋斗,应该把我们面前的各式各样的法律都要学好。知道法律的规定是一个基本的前提,哪怕法律作为信息传播的一种载体,在知法的前提下,才有可能形成对法律的态度,即所谓的法价值观。对于我们法律人而言,对于我们法学院的学生而言,应该比普通人知道的要多,这是一个底线。

最后,卢教授提出,法律它不仅仅是人类共同生活的规矩,它也是人类共同智慧的结晶,是维系人类相互关系,促进人类福祉,让人得以共同生活,和谐共处这样一个艺术。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对待法律就要跟普通人有所差别。因为我们学了法律,所以我们要更多的,要更自觉的接受法律约束。对于我们而言,法律不仅仅是饭碗,更应该是我们的信仰。只有不自己设法,方能法行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