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法学会特邀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法理学研究会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李林于6月7日下午3:00作《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报告会,并在人民网进行视频直播。为加强对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法学院组织党委委员、党员教师在1922集中在线观看并学习了专场报告会直播。
李林强调,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之魂。一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二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三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首先就是要坚持宪法确认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制度、维护宪法权威,关键是要坚持和维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根本领导制度和执政权威不动摇。
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在实践中显示出巨大优势。居于首位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的优势。五是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才能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全面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确保依法治国的理论支撑,确保全面依法治国的顺利推进。六是党的领导是我国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最大的区别。党的性质决定了我国法治的本质特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彰显了我国法治的政治属性。我国宪法作为根本大法,也确认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取得的又一重大成果,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历史意义和实践意义。号召学院党委委员、党员教师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对于进一步开展法学教育工作,提高学院整体对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