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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师法学名家讲坛第一百一十八期《历史对于法学研究为什么很重要?—以民事诉讼法为例》讲座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25-04-14     浏览次数:

京师法学名家讲坛第一百一十期《历史对于法学研究为什么很重要?—以民事诉讼法为例》讲座在教四201成功举办。该讲座由清华大学法学院长聘教授陈杭平主讲,法学院郭翔副教授担任主持人,法学院党委书记柴荣教授、熊跃敏教授、李潇潇副教授参加与谈,法学院100多名学生参加讲座。

在讲座伊始,郭翔副教授对陈杭平教授表示热烈欢迎,并简要介绍了教授的研究方向和学术成就。


本场讲座主要围绕历史研究对法学学科的重要意义展开,并以民事诉讼法学科为例进行讲解陈杭平教授认为,当前的国内著作、论文、教材中的“法”概念是一种独立于纠纷案件外的以规则形态呈现的法,是西方进入现代以来的产物。这种“规则法”实际上剥夺了法的时间性和空间性,如果一味以西方法为标准,进行结论先行、证据后寻的“研究”并不合理。

接下来,陈教授从影响因素、产生环境、具体形成过程三个方面详细解释了西方的“规则法”概念从何而来。以此为基础进行对比,强调中国法语境下的法概念则是一种公论型的法,与西方法概念截然不同。最后,他通过民事诉讼模式转型论的片面性重申应当让历史返还到法学研究中,从线性历史观到“坐标系”理论。

在与谈环节,柴荣教授指出陈教授的研究对于增强法制史和部门法学科联系具有重要意义。熊跃敏教授强调建构中国自主的民事诉讼法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李潇潇副教授说明历史研究不只是简单得堆砌罗列,而是需要反思有价值的地方所在,就制度演变正当性进行阐述并解释当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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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临近结束时,柴荣教授代表法学院向陈杭平教授表示感谢。通过本次讲座,同学们对历史研究对法学学科的价值有了更加深刻、全面的认识,讲座在老师和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