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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法与海商法跨学科高端论坛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19-12-26     浏览次数:41



2019年12月24日,“海洋法与海商法跨学科高端论坛”在北京师范大学后主楼1922报告厅成功举行。本次学术沙龙由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海洋与政策法律研究中心举办,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张桂红教授主持。


张桂红教授代表举办方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对与会嘉宾、老师及学生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介绍了主要与会嘉宾和老师,本次沙龙围绕 “海洋法与海商法的热点和重点问题展开


论坛随后进入主题发言阶段,本次论坛特邀了贾宇、吴慧、郭红岩、商韬等海洋法专家,张永坚、王彦君、傅廷中、张丽英、张文广等海洋法专家发言。同时,与会嘉宾还有李璐玲教授、深圳的林威律师北京的吴姿虹律师以及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的邢爱芬教授、邢钢教授和李毅教授。


首先,贾宇秘书长梳理了在中国建国以来的海洋政策和立法情况,介绍了海洋司法、立法、南北极治理等重要成就和热点问题,并建议中国应当加强重要领域的立法、中国法的域外适用、健全国家安全建设。



随后,吴慧教授介绍了南极国际法,基本原则和制度。她还提到南极旅游活动及非政府活动的规制问题,认为中国应当积极主张在南极的科考利益、环境利益、经济利益、安全利益等,并建议中国尽早出台南极立法,积极行使在南极的权利,多开展视察活动,提高话语权,制定全面评估南极损害责任的制度。



紧接着,郭红岩教授介绍了南极环境紧急状况责任,全面梳理了南极条约体系,并提出了责任主体的认定、反应行动的合理规制、国家的国际赔偿责任的免除与豁免等问题。商韬教授也就南极海洋保护区法律依据提出了自己的几点思考,介绍了南极海洋保护区实践现状、法律现状、法律依据辨析等内容。



之后,张永坚教授提到海商法有狭义和广义之分,梳理了不同国家对这二者的区分,并提到海盗的审判、救济等问题。王彦君大法官也提到海洋法与海商法的交叉点,都涉及到公法与私法的调整。傅延中教授还提到海商法与海洋法联系紧密,海商法中的民事责任和海洋法中的无害通过船舶污染就属于公法与私法的衔接,他还提到沿海国法律和规章的执行、公平对待船员等问题。



随后,张丽英教授提到海盗的普遍管辖权,海盗险和赎金问题,以及南极的责任追究问题、无人船航行制度及责任,这些问题还与人工智能、数据保护问题有关。张文广教授也提到海商法与海洋法都涉及船舶的适航、环境污染问题,并提出中国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和加强中国海洋权益的建议。



最后,论坛在热烈的讨论氛围中结束,取得了圆满成功。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硕士田梦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