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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师法律伦理大讲堂之公证改革与公证人的使命担当讲座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22-05-16     浏览次数:


202258日晚18时,京师法律伦理大讲堂第十一讲于腾讯会议直播间顺利召开,本次讲座特别邀请北京市精诚公证处副主任肖莹公证员主讲《公证改革与公证人的使命担当》。讲座由中国伦理学会法律伦理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暨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印波副教授主持,近170人与会聆听,反响热烈。

讲座伊始,印波副教授向大家介绍了主讲人北京市精诚公证处副主任肖莹,肖莹副主任获得中国人民大学诉讼法学专业硕士学位后,从事公证工作十余年,所承办的公证案件无一错证,多次获得奖项及表彰;带领团队多次对具有社会影响力的比赛、评选等进行现场监督公证,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深受社会好评。印波副教授接着向与会者们说明公证员是行使国家证明权的重要职业,但是职业伦理研究较为薄弱。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一职业的职业伦理,为将来有志于从事公证工作的同学们提供职业导向,推动公证员法律职业伦理相关学术交流,特此邀请肖莹副主任作为主讲人分享经验。

肖莹副主任首先向大家普及了公证这一看似小众的工作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她从公证工作入手,向大家介绍公证是基于个体或组织的申请,由专业的公证人通过公平公正、独立、不受干扰、合法的程序进行的公证活动,最终以公证书或公证文书的形式将公证结论呈现给当事人。该结论通过公证的过程,具有了权威、真实的法律评价。

随后,肖莹副主任介绍了公证制度体制改革的发展路径。她认为,公证实际上是一项全球通行并且有着悠久历史的法律制度。在大陆法系国家,公证制度和律师制度、审判制度以及检察制度共同构成了整体意义上的司法制度。其中,公证人是唯一以制作证据为主要业务的法律职业。这里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公证收集固定的证据都是民商事类活动,不涉及刑事领域。公证在我国经历了从行政体制到非行政体制的这样的改革过程。改革从2000年开始,保留了30%的行政体制,一直持续到2016年;2017年明确提出了公证质量方面的要求,分别是审查、咨询、拓展创新的公正参与司法辅助事务三方面;2021年改革进入新阶段,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牵头执法检查组,对《公证法》的实施做了大检查,以公证的本质属性中立、独立、服从法律和真实为核心,提出了全方位的要求。

最后,肖莹副主任阐述了公证人的职业素养和责任担当。通过前面详实的列举,她总结认为我们国家公证的职业理念是崇法、尚信、公正、真实。法律崇尚公信力,相应地,公证员作为具有极强公信力的法律职业必须做到公正、真实。随后,肖莹副主任对于与会师生提出的问题一一给出了专业的解答。

印波副教授对本次讲座做了精炼的总结。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如果善用公证前置,可以省去不少诉讼等事后救济的成本。公证处还可以代替律师的第三方监管成为防范风险的有力手段。本次讲座,从司法实务和理论角度出发,帮助与会者们更好地了解了公证职业和公证制度,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教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