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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师法律伦理大讲堂第三讲——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王庆刚谈“法官的心安与理得”讲座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21-10-26     浏览次数:

  2021年10月24日下午,京师法律伦理大讲堂第三讲“法官的心安与理得”在北京师范大学成功举办。本次讲座由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王庆刚主讲,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法治与教育研究中心主任梁迎修教授主持,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暨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廖明副教授与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及其他院系本硕博近200名同学参加聆听学习。

讲座开始前,梁迎修书记向同学们隆重介绍了主讲法官王庆刚。王庆刚法官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供职于最高人民法院,现抽调中央政法委参与政法队伍整顿工作。王庆刚法官曾参与审理千余件刑事案件,撰写的裁判文书多次获评北京市“百佳文书”奖,入选北京市政法系统“十百千”人才工程,并且参与了立法机关有关刑事诉讼法修订工作。

廖明副教授对王庆刚法官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对今天的讲座主题进行了简单介绍。

讲座伊始,王庆刚法官从三个亲历的案件讲起,通过对案件细节的梳理,引发了同学们对律师、检察官和法官等法律职业道德的思考。在与同学们交流的过程中,对法官职业道德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王庆刚法官指出,法庭是法官的听审场,“听”与“审”应当是法官的主要职责。在保障控辩双方权利的同时,法官也要尊重控辩双方的意见,在严格适用法律的基础上谨言慎行。法官要想做好中立审判的审判者,就必须要摆正自己的位置,尊重律师和检察官,并且不断的检视自我。“不唯上不唯下,要唯证据和法律。”

在讲座的后半段,王庆刚法官又引领着同学们对审判进行了更深层次的思考。王庆刚法官用“听”、“审”、“判”三字对审判工作高度概括。法庭调查取证应当保持一定的谦抑性,对于量刑证据存疑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认定等。

讲座结束后,廖明副教授对今天的讲座进行了与谈。廖明副教授指出,一言一行,一粥一饭皆是文化。法律伦理同样如此,作为一名法律人,说的每一句话,写的每一段文字,办的每一起案件,都会体现自身的专业素养与职业伦理。子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良知的重要性不亚于技能,甚至甚于技能。

与谈结束后,王庆刚法官继续和同学们进行交流,针对专业问题,择业就业,人生规划等问题耐心讲解。同学们反响热烈,气氛十分活跃。至此,京师法律伦理大讲堂第三讲“法官的心安与理得”成功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