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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制度实施与评价”研讨会暨《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评价指标》发布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2-05-12     浏览次数:



5月10日下午,由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主办、北京法研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协办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制度实施与评价”研讨会暨《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评价指标》发布会在腾讯会议线上召开。来自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北京市教委政策法规处、乐山市教育局政策法规与民办教育科、北京外国语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北京大学、首都师范大学、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北京市八一学校、成都天府七中、盐城市第一中学、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海淀法院少年法庭、杭州青苒智慧普法集团、北京法研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治日报评论部、北京师范大学等单位的二十余位发言嘉宾和来自全国各地的一百余位与会嘉宾参加了本次会议。

研讨会由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袁治杰主持。袁治杰副院长对与会领导、专家学者、学校和媒体代表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并指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正处于起步阶段,发展过程中的制约因素之一是中小学实施法治教育和推进依法治校缺乏智力支撑,为此教育部颁布了《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已于51日生效,本次研讨会旨在更好地为贯彻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制度提供助力。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梁迎修教授为本次会议致辞。梁迎修院长对法治副校长制度的发展沿革、重要性和现存问题进行了简要介绍,指出应当坚持法治副校长制度,大力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目前我国法治副校长的配备在数量和形式上虽已基本达标,但实践中仍存在着发展不均衡、履职尽责能力不平衡、人员流动大、难以及时补充等问题。为了助推法治副校长制度的实施,北京教育法治研究基地(北师大)组织专家开展研究,提出了《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评价指标》,希望各位领导和嘉宾能对此提出宝贵意见。

在背景介绍环节,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李德嘉老师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介绍了《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评价指标》的编制背景、编制依据及指标体系。该评价体系围绕法治教育、学生权益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校园安全管理、教育惩戒等问题设置了相应的指标体系,并在基础指标和加分指标两部分的基础上细化出二级、三级指标,这有助于为评价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提供客观标准。

在学术讨论环节,与会嘉宾分享了法治副校长工作开展中的经验,对相关问题展开了充分讨论。教育部政策法规司一级巡视员王家勤肯定了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对《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评价指标》的编制工作,强调完善指标体系对于打通法治副校长制度建设的“最后一公里”意义重大,并结合自己的工作经历介绍了法治副校长制度的历史沿革,指出法治副校长制度存在主体结构上来源单一、知识结构不合理、制度成效与工作目标之间仍有距离这三个主要问题。在此基础上,王家勤巡视员对“评价指标”提出宝贵建议,包括完善法治副校长准入资格、灵活处理年龄限制、突出宪法教育、融入《家庭教育促进法》内容、针对性解决校园欺凌、参与学校制度建设、调动多元主体等。

北京市教委政策法规处二级调研员朱迎指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评价指标》为推进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提供了指引,并结合教育部52号令和北京市教委政策法规处的工作经验提出了进一步厘清法治副校长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手段、正确处理职责逻辑体系、处理好基础分和附加分的关系等建议。乐山市教育局政策法规与民办教育科科长周晓玲围绕基层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试点和推广工作进行交流,探讨了实践中存在的各个区域和学校之间开展不平衡、工作实效有待提高、协调和配合度不足、专业指导和督导不够等问题,并对三级评价体系的赋分模式提出了修改建议。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人事处副处长姚金菊向大家简要梳理了法治副校长的概念和制度建构历程,并结合自己的研究提出要重视青少年法治思维、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的培养,针对评价指标的范围边界、体制机制和创新指标等方面提供了宝贵意见。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任海涛教授基于我国基层法治教育的特点,对法治副校长工作提出了四个看法和六个建议,并认为师范类院校可以尝试通过设置法治教育专业来解决法治副校长供需不平衡、专业知识存在局限性等问题。北京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张冉强调应当关注法治副校长的工作考核、素质教育、评价主体等问题,评价标准应客观化、科学化,从而因地制宜地促进青少年发展。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罗爽副教授在相关法律文本的基础上,结合首都师范大学教育政策法律团队近年来开展中小学校长法治能力培训的经验,提出法治副校长需要转变角色、赋能增效、注重创新。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专职副秘书长、副研究员胡发清介绍了中国青少年预防犯罪研究会的研究成果,详细论述了从“法制副校长”到“法治副校长”的理念之变、从“法治教育”到“教育法治”的作用之增和从教育“法治实践”到“法治规律”的使命之变,并对制度的完善提出了思想意识、专职制度、硬件建设、扩大主体四个方面的宝贵建议。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讲师张伟从自己的工作实践出发,结合一线道德与法治教师的工作经验,围绕评价体系的主要目标、重要内容和实施要点表达了自己的相关思考。

北京市八一学校党委书记牛震云老师肯定了法治副校长在普法教育、法律咨询、教师培训、家长讲座等工作中的作用,指出法治副校长是依法办学的参谋、是法治教育的导师,在充分把握近年来中小学法治教育矛盾新特点的基础上,未来法治副校长制度建设应着眼于教师、家长、学生三个层面。江苏盐城市第一中学党委书记、校长陈建权老师对《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评价指标》中关于法治副校长履职条件的文字表述提出建议,同时提出应推进评价主体多元化、评价标准体系化、评价方式多样化、评价结果激励化,以促进考核更加公正客观,提高法治副校长工作的积极性。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法治副校长杨新娥检察官提出,法治副校长要关注法治课程研发的重要性、法治教育的针对性,法治副校长应主动融入、多方联动,加强与学校、专家、家长的沟通。同时建议法治副校长工作应有更强的组织保障,明确考评指标体系、加强各方协调以保障履职实效。海淀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负责人、法治副校长秦硕法官介绍道,近几年少年法庭在审前预防工作中十分重视法治进校园工作,重视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对一线教师的职业教育和对家长监护职责的教育,并建议法治副校长按照学校提出的需求开展工作,加强学校与法治副校长的协作和配合。

杭州青苒智慧普法集团首席文化官余旻朗结合自身普法的经验提出,法治教育应当重视培养学生兴趣,可以采取以案说法的方式全面提高道德与法治老师的能力水平,可以通过教学互动来加强学生对法律的运用能力,也可以通过文艺创作等方式展现法律的魅力。未来的普法教育要与时俱进,注重知识产权领域的普法宣传。北京法研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明勇通过一个因家长法律意识淡薄造成悲剧的案例表达了法治教育对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意义,提出法治副校长制度在处理学校纠纷、加强法治教育、促进家校沟通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并向大家汇报了通过机器人、VR技术等科技手段让孩子在模拟场景中学习法律知识的有效成果。

最后,袁治杰教授向与会嘉宾致谢,表示将会参考各位嘉宾的意见继续完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评价指标》,修改定稿后会形成正式推送。北师大法学院也将持续努力,全面推动法治教育,助力法治教育建设。至此,本次会议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