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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司法研究创新基地揭牌活动暨研讨会”综述
发布时间:2022-10-05     浏览次数:



9月29日,北京师范大学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珠海联合成立粤港澳司法研究创新基地。北京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马骏,广东高院院长龚稼立、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席张知干出席并致辞。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梁迎修教授、法学院党委副书记蔡纹线上参会。大会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分为致辞揭牌和主题研讨两个环节。北京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珠海校区党委书记韦蔚主持揭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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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致辞与揭牌

马骏指出,粤港澳大湾区是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立足于在“一国两制三法域”框架下,基地将通过建立案件研讨机制、搭建学术交流平台、加强研究成果转化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内地与港澳法律制度衔接、工作机制对接,以及国际商事规则比较、涉外法治建设等理论问题研究,为全面提升大湾区法治保障能力水平、推动重大改革先行先试提供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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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稼立强调,粤港澳司法研究创新基地的设立,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凝聚法治建设合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创新举措。广东法院将聚焦域外法查明与适用、跨境商事多元解纷、优化涉港澳诉讼程序等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理论攻坚和实践探索,努力把基地打造成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践行地、司法界和学术界交流合作的示范地、司法规则衔接机制的探索地、高端法治人才的聚合地,不断增强粤港澳大湾区法律制度、裁判规则、智慧司法的国际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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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知干强调,创新是社科事业发展的永恒主题,大湾区建设作为一项前无古人的崭新事业,省社科联将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紧紧围绕大湾区建设的战略定位、原则要求和目标任务,积极推进大湾区司法理论研究与法治实务、社会实践的资源整合、创新发展,为新时代“一国两制”伟大实践行稳致远贡献更多社科智慧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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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交流与研讨

研讨会以“粤港澳司法改革与创新问题的观察研究”为主题,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袁治杰教授主持。首先,北京师范大学特聘教授董皞作主旨发言。随后,来自实务界和学术界的各位嘉宾围绕粤港澳司法建设问题分别发言。最后,北京师范大学特聘教授米健作总结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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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特聘董皞教授认为,粤港澳三地的法律问题囊括了全世界主流法系的基本问题,历来是我国法学研究和司法实践破题的重镇。为实现粤港澳三地司法规则的衔接与司法机制的对接,应当做到以下四点:一是梳理与研究司法规则的衔接与司法机制的对接标的;二是改革与创新司法规则的衔接与司法机制的对接端口;三是设计与安排司法规则的衔接与司法机制的对接步骤;四是丰富和发展司法规则的衔接与司法机制的对接理论与实践。其指出,今天的粤港澳大湾区面对这样的法律环境,这样的发展机遇和这样的创新挑战,我们要在实践中丰富和发展两接理论,用理论创新推动和发展两接实践。同时,解决好规则衔接与机制对接问题对于促进三地沟通与交流、法学人才教育和培养、法律冲突的解决、司法合作的顺畅、司法过程与结果的互认都具有重要且直接的推动作用,对于粤港澳深度合作、港澳长期繁荣稳定、融入祖国发展大局乃至“一带一路”的发展都将产生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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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梁展欣主任围绕研讨会主题对湾区法院的高质量发展分享了三点体会:第一,为建设湾区一流法治营商环境而服务;第二,扎实推进横琴法院的职能拓展,推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综合改革;第三,发挥研究理论的支撑作用,提高湾区法院的法治保障水平。其指出,粤港澳司法研究创新基地整合司法实务和理论资源,是深化粤港澳法治研究的又一成功实践,是发挥粤港澳三地所长的又一探索。下一步将与北京师范大学的同仁一道,做好研究基地的发展规划,持续加强粤港澳大湾区法治领域的重大理论和实务研究,为全面提升司法服务保障水平提供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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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佘琼圣庭长介绍了近年来广东法院在大湾区民商事领域,推进法律规则衔接的司法实践与工作构想。有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实现更加开放的法律适用;二是打造更加趋同的诉讼程序;三是建设更加公正高效的多元解纷机制;四是提供更加便捷的司法服务;五是开展更加紧密的司法协助交流。目前,南沙、前海、横琴三家基层法院直接与澳门终审法院对接,未来将扩大内地和港澳民商事司法协作的范围,实现更加紧密的司法协助和更深层次的司法交流互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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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法院陈晓军院长从三个方面介绍了横琴法院在法治建设方面进行的积极探索:一是在涉外审判机制创新方面,横琴法院是全国审理涉澳民商事案件最多的法院,建立了港澳陪审员参审机制,提升了司法公信力。二是在跨境司法服务方面,横琴法院精准对接境内外当事人的不同需求,推出的跨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大幅度提高司法效率。三是在司法合作交流方面,横琴法院与澳门法院建立直接委托送达和调查取证机制,实现琴澳两区直接对接的司法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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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胡建淼教授认为,广东省高院和北师大共同成立的粤港澳司法研究创新基地是一个机制的创新,体现司法界和理论界的融合,将深化中国法学理论的研究,推动中国司法体制的改革创新。最后,胡教授衷心祝愿创新基地能够取得实效、实现预期,为中国司法实践和法学理论研究做出重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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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业大学副校长杜承铭教授首先表示对粤港澳司法研究创新基地的肯定与期待。关于粤港澳的规则机制衔接,其提出三个问题:一是包括三个合作区在内的粤港澳司法改革首先要遵循司法规律,特别是要和中国实际相结合;二是完善域外法律查明机制,司法系统有必要建立起一个统一的法律查明体系和机制;三是要培养跨域司法人才,首先是珠三角要培养精通香港法和澳门法的法官,其次是加强港澳高校合作,着重解决港澳和内地高校在法治人才培养上的协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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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政府改革与法治建设研究院院长薛刚凌教授就粤港澳司法改革和创新提出了自己的三点看法。第一,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中存在好几个层次,司法是走到最后的,上游的融合则更为重要,大湾区法治发展的空间特别大。第二,中国模式自身需改革和创新,之前的法律制度由于受到各种各样的限制,偏重发展,其中有很大的改革和创新空间。第三,大湾区是中国走向世界的一个平台,湾区法律制度的融合经验将会为我国走向世界带来许多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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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外法学》主编王锡锌教授认为此司法研究创新基地的第一个关键词是融合,包括粤港澳规则的融合以及粤港澳所体现的两个法系的融合。第二个关键词是创新,在多元规则、价值、文化、甚至国家治理模式背景下如何做到共存、融合,也可以说是我国建构人类命运共同体、参与国际治理所需要思考的问题。法律融合、法系融合本质上是一个价值融合,粤港澳司法创新研究,以融合为驱动,也以融合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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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大学法学院院长唐晓晴教授指出,基地的成立是在国家层面大战略引领下,落实大湾区司法发展创新的重要举措。其表明了澳门大学法学院与北师粤港澳司法研究创新基地加强合作的强烈意愿。针对法律人才培养的问题,唐教授介绍了澳门大学的新尝试,这将有效助力于中国司法建设走向世界。作为大国,在法律世界,中国人也应有自己的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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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方泉教授从三地法律协调融合的角度肯定了粤港澳司法研究创新基地在国家战略和地区发展层面上的重要意义。其认为,法律融合协调的司法创新合作模式,不仅对大湾区,也对澳门法治建设的本地化和现代化具有促进作用。方教授表示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致力于培养跨域法律人才,打造跨域法治的研究特色,希望能够利用创新基地的优势,在跨域人才培养与前沿理论创新方面开展深入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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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林峰教授表示,基地的建立对大湾区的发展具有必要性与及时性,为解决三法域在衔接与融合问题上具有重要意义。其以如何落实具体措施解决三法域衔接为切入点,从法官培养的角度深入阐释,强调要加强法官对普通法的学习。此外,林教授表示,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愿意积极配合基地开展相关工作,以基地为依托,与香港、澳门、广东等地的法院开展进一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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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教授指出,大湾区司法改革面临的新挑战具有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的重要特点,成立粤港澳司法创新研究基地对于深入研究司法改革创新中的各类问题并破解相关难题具有重大意义。处理好、统筹好大湾区司法改革问题,首先要精准适用法律。以公平公正处理各类争议为目标,将精准分类作为基本路径、解释法律作为基本方式,在经过合理恰当的解释后,确保相关纠纷能得到有效化解。当前大湾区在司法改革的体制、机制上做了一系列努力,期待基地在法律适用层面进行深入研究与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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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米健教授总结了各位专家学者的发言,表示大家从多元化的角度提出观点和看法,具有很强的包容性与创新性。其认为,在一国两制的背景下,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是实现“一带一路”倡议,走向世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内功所在。大湾区司法创新的基本方向应是向外而不是向内的,应当以世界的眼光、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胸怀,与国际社会高度接轨。对于大湾区司法改革创新中的理论与实践前沿性问题,要将遵循发展规律、贯彻落实合作模式、优化多元解决纠纷机制作为重要路径。米教授强调,在大湾区司法建设中,一定要明确人才培养、司法协调等均属于跨域问题而非跨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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