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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师法学学术研究生沙龙第31期、时间·空间·比较法系列沙龙第3期:宇宙大历史与行星法理学 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24-05-22     浏览次数:

5月18日,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京师法学学术研究生沙龙第31期、时间·空间·比较法系列沙龙第3期于海淀校区后主楼成功举办。本次讲座主题为宇宙大历史与行星法理学,由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杨安卓副教授担任主讲。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马剑银老师主持讲座,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夏扬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研究院陈煜副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高研院余盛峰副教授及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邵六益副教授进行与谈。



讲座伊始,杨安卓老师便别开生面地以物理学的前沿研究开场,说明未来法治研究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围绕2017年马斯克在New Space 杂志上《使人类成为一个跨星球物种》(Making Humans a Multi-Planetary Species)一文,杨老师探讨了科技与法律的复杂关系,并用劳伦斯·莱斯格教授由法律研究转向网络游戏开发者的例子强调法学研究应当关注人类未来的发展趋势。

在指出历史研究对于未来科技想象与理解的重要性后,杨老师便进入了大历史的讨论。他指出传统历史研究中大历史概念的抽象性,忽略了人类在历史中的实际变化,因此他提出了大历史这个学科的范围,应当包括从地球生命以前的宇宙延续到今天,从中国扩展到全球再到整个宇宙的历史。最后,他提到大历史这个学科的研究方法和意义,通过大历史的视角,我们可以认识到人类活动是宇宙演化的一个环节,揭示人类与自然世界的内在联系。它帮助我们拓宽视野,洞悉人类文明在更大尺度下的位置和意义,培养系统思维和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将大历史引入法学,可以使我们从行星尺度层面重新审视宇宙秩序中的人类社会及其规范结构的起源、演化与未来。

行星法理学部分,杨老师则先回顾了全球法的演变,肯定全球法学突破人类中心主义的进步性,但仍存在集中于地球这一天体的局限性。全球法滥觞于20世纪70年代环境法的兴起,地球命运首次被重视,在2010年前后,美国首次提出了全球法的概念。继而,杨老师将全球法进行扩展,提出行星法理学的相关研究要点。他指出行星法理学是一种主张整体性宇宙论的法理学视角,其随着人类社会发展与行星际科学探索的复兴,沿着地球法理学、地球系统法的脉络发展形成。行星法理学的视野拓展至整个太阳系、星系乃至整个宇宙,认识到人类生存赖以依存的不仅是地球,更有广阔的宇宙环境;在核心概念上,行星法理学重新定义了自然的内涵,将整个物质世界纳入其中,并重新探讨规范性概念,如权利人权等概念在行星边界下的限定与发展;行星法理学的内涵则兼具地球治理宇宙环境治理的两个方面,它的核心是对地球这个特殊行星的综合管理,但同时也体现了人类的长远愿景,即有朝一日能够延伸治理视野,对整个行星系统乃至更广阔的宇宙空间实施有效的管理。


随后的与谈环节,盛峰老师首先肯定了本次分享会提供的新视角资源,尽力超越传统民族国家理论局限性的尝试,同时他也指出行星法理学可能存在概念误导、解释力弱、与传统概念对接不足等局限性;邵六益老师则从环境法角度分析此专题,他认为该研究将地球作为一个共同体,提供了一个更宏观的角度思考环境问题;而陈煜老师先回顾了与杨安卓老师的共同研究经历,肯定了本次研究的前瞻性与未来热度,最后他还提到历史学的重要性,认为历史学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社会的发展;最后,夏扬老师探讨了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关系,他认为自然科学方法在社会科学中可以起到基础作用。

提问环节中,在场同学积极交流,提出了行星法的实操研究步骤、文科生如何研究科技法、法律史与科技法如何融合等有意义的问题与思考。老师们也不吝赐教,围绕这些问题,与同学们展开了精彩纷呈的讨论。



最后,马剑银老师再次对杨老师带来的精彩讲座表示感谢,此次学术沙龙在大家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