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理论教研中心举办了今年的第一场讲座,也是“萃珠法椟”系列讲座的第九期,本期讲座邀请到了加拿大多伦多大学的陈利教授,陈利教授以“清代的法律知识生产和传播及其历史影响”为题进行演讲。主持人夏扬老师先介绍与陈老师结缘的过程。然后,陈老师开始主题发言。陈老师首先谈到,在儒家意识形态下,官府诉讼追求的是刑期无刑、必也使无讼,用刑法减少使用刑法的必要性,即使必然经过司法,也要让司法事务尽可能少,以符合主流价值观。在这种情况下为何还要生产和传播法律知识?法律知识是如何传播和流通的,法律知识的这种传播又有什么影响,这是一个十分有意思的话题,值得深入研究。清代官方打击讼师,但官府却有幕友制度,而幕友在法律知识的传播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息讼的背景之下,法律知识的需求却很大,不仅是幕友,还有官员,以及实学爱好者对法律知识的兴趣。法律知识因此跨越不同场域、网络进行传播,法律知识成为图书,再进一步跨越不同场域和网络进行传播。这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现象。李典蓉老师和邓建鹏老师对这个话题做了回应,李典蓉老师认为,对于基层法律知识的研究是50年来的关注热点,这一关注横跨了法律史、社会史、经济史。谁来支撑这些人的学习?书籍的购买又由谁来出资?这些都影响到法律知识的传播。邓建鹏老师则认为,一是,中国知识群体有着两面性,公开出版物、言论表达与与内心思考之间存在差距。二是,精英幕友的代表性问题,谁才是典型的幕友?幕友的形象只是负面的?幕友的“隐性权力”是怎样被规范的?李德嘉老师也提问,幕友生产的法律知识和正统法律知识之间的差异?陈老师对这些问题均做了回应。本次讲座也在线上同步,线上也有听众提出相关问题,陈老师也做了回答。讲座在热烈的气氛中结束。值得一提的是,本次讲座正是因为在线上同步,参加人数超过百人,是历次“萃珠法椟”人数最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