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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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北师法律大讲堂第七十三讲“Cooling our planet with ocean farming: CO2 removal as the third pillar of climate protection”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25-12-03     浏览次数:


2025年11月30日,南国北师法律大讲堂第七十三讲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励教楼A203会议室成功举行。本次讲座由前德国联邦议院议员Hans-Josef Fell先生主讲,北京师范大学特聘教授米健老师和山东大学特聘教授、上海合作组织研究院执行院长盛力老师与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珠海校区法治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袁治杰老师主持。珠海校区各专业学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讲座开场,袁治杰老师对Hans-Josef Fell先生的到来表示欢迎,并向在场师生介绍了他在可再生能源与气候保护领域丰富的经历和广泛影响力。



Hans-Josef Fell先生以其上世纪70年代起的早期探索、参与立法构建清洁能源发展制度保障和如今住所新能源的实践的自身经历引入。他提出,能源安全、健康环境与气候危机是转型核心动因,当前全球气温已超《巴黎协定》阈值,全球气候问题严峻。气候保护的三大支柱是彻底停止温室气体排放、从大气中移除已排放的二氧化碳和构建100%可再生能源体系与循环经济模式。最后,介绍了其实践路径,以及政策、科研、教育和产业等层面推进气候保护的关键举措。



在讲述完毕后,Hans-Josef Fell先生赠送了其著作《Global Cooling: Strategies for Climate Protection》的全新版本。



在与谈环节,盛力老师针对新能源推广冲击与NGO合作等问题与Hans-Josef Fell先生交流。虽然传统能源产业阻力客观存在,但清洁能源成本已低于传统能源,具备推广的现实基础NGO组织Energy Watch Group虽规模不大,但可以完成探索转型解决方案的使命,能与全国各界人士交流虽然机构受规模限制,无法开展大规模实体运营类项目,但可以与大湾区的高校、研究机构开展研究交流、成果共享等合作,共同推进清洁能源相关技术研发与应用。



米健老师就新能源可行性、地域适配性及环境影响与Hans-Josef Fell先生展开讨论。清洁能源替代传统能源虽面临挑战,但历史上多次技术变革证明,新技术在合适的条件下可快速推广。目前中德等国的实践已验证全面转型可行性,历史技术变革证明新技术可快速普及;不同地区虽然存在差异,但也可结合当地资源禀赋,进行本地化调整。新能源相关潜在环境问题亦可通过技术创新解决,相比之下,传统能源的环境损害更不可逆。



在互动环节中,在场同学们积极参与,从市场竞争、国际环境法执行、海洋碳封存法律适配及当代学生参与路径等角度提问。Hans-Josef Fell先生认为可以将长期生态价值纳入发展优先级,让市场竞争面向价格与环保品质;包含中国在内的先行者的建设成果是国际环境法落地的核心动力;海洋碳封存则应先实现技术再完善法律;并鼓励同学们通过知识学习、校园行动及职业参与助力转型,实现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统一。





最后,袁治杰老师对整场讲座进行了总结,对Hans-Josef Fell先生数十年环境保护经验与新能源前沿观点的分享致以感谢,并对现场师生的积极提问和参与表达谢意。讲座在大家的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