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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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北师法律大讲堂 第三十七讲“单身女性冻卵权的理论逻辑”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23-04-12     浏览次数:

2023年4月10日,南国北师法律大讲堂第三十七“单身女性冻卵权的理论逻辑”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成功举办讲座由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侯学宾主讲,《甘肃社会科学》编辑杨文德与谈,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法治发展研究中心讲师牛子晗主持。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本硕同学参加聆听学习。



讲座正式开始前,主持人牛子晗老师隆重介绍本次讲座主讲人侯学宾教授。教授是《法制与社会发展》杂志副主编,吉林大学法学院家事司法研究中心主任,吉林大学司法数据应用研究中心首席专家,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同时担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吉林省法学会法治文化建设研究会副会长,吉林省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副会长。且为吉林省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吉林省婚姻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吉林省司法体制改革顾问团专家顾问,吉林省委宣传部规范性文件审查和风险评估专家。他的主要研究方向是法理学、司法学、法律社会学和家事法学。



讲座伊始,侯学宾教授从个人研究方向的转变引出本次讲座的主题“单身女性冻卵权的理论逻辑”,并介绍了讲座主题的社会和法律背景。本次讲座从“冻卵权是否为一项权利”、“冻卵权利化面临的挑战”、“冻卵权利化挑战的新思考”三方面展开。



首先,侯学宾教授向大家简要介绍了徐枣枣案,并阐述其中关于冻卵权、生育权的法律争议,引出讲座第一部分“冻卵权是否为一项权利”。针对这个问题存在两种主流观点:权利的意志论认为,权利意味着实施和放弃救济的选择;权利的利益论认为,权利是带来利益的义务。侯学宾教授提出一种证成权利的理论,即支持利益的理由与支持权利的内在理由是否一致,是证成利益是否能成为权利的关键。据此,侯学宾教授引出本次讲座的核心问题:冻卵权是否为生育权?他认为生育权的内在理由是人的自主性在此意义上,冻卵权看似顺理成章成为生育权,但这样真的是皆大欢喜的结局吗?

在第二部分,侯学宾教授提出冻卵权利化面临的三点挑战。第一,冻卵权利化会让权利主体获得利益吗?由于技术问题,冷冻卵子的有效性、经济性、安全性仍存疑。第二,冻卵权利化与生育义务的强化问题。女性在拥有冻卵权利的同时,也强化了其生育义务,并可能引起女性家庭地位的下降等严重问题。第三,冻卵权利化与新的不平等。冻卵的权利会加剧女性生育与工作之间的冲突,并使女性内部竞争白热化。

但挑战不意味着冻卵权利化无路可走,在讲座第三部分,侯学宾教授带来冻卵权利化挑战的新思考。他认为社会结构中的女性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考虑女性权利问题要考虑整个社会环境,将权利实质化。权利是一个人能够去做自己认为有价值的事的可行能力,女性冻卵是否能够权利化,不在于事件本身,而在于社会结构的变革,社会结构是冻卵权利化的基础。



讲座进入尾声,杨文德编辑高度评价了侯学宾教授的精彩演讲。他认为侯学宾教授能从冻卵权的小视角出发讲述宏大的法理问题,串联众多法律和社会问题,出人意料,精彩纷呈。同时,杨文德编辑认为对单身女性冻卵权的讨论基础逻辑是对权利本身进行理解,需要结合其他部门法和社会环境进行研究。



最后,侯学宾教授与现场同学进行热烈交流。同学提出“如果单身女性冻卵权是一项权利,该如何在冻卵权受到侵害时对权利进行救济?”、“冻卵权利化对婚姻制度的挑战”等问题,侯学宾教授对以上问题进行耐心解答,同学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至此,南国北师法律大讲堂第三十七讲“单身女性冻卵权的理论逻辑”成功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