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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师刑事法专题论坛第八十三期“量刑自由裁量权的边界集体经验、个体决策与偏差识别”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23-11-06     浏览次数:


由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主办的京师刑事法专题论坛第八十三期《量刑自由裁量权的边界集体经验、个体决策与偏差识别》于113日在教四楼101教室成功举办。本次讲座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吴雨豪主讲,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劳佳琦主持,逾200名学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讲座伊始,劳佳琦老师对吴雨豪老师进行了介绍。吴雨豪老师首先引用英文俗语“hanging judge”(绞刑法官),引发了同学们对于滥用自由裁量权的思考。他指出,从刑罚目的视角来看,法外因素导致的自由裁量权过大会冲击责任主义的冲击,导致特殊预防目的落空和积极一般预防目的的衰减。但是刑罚个别的价值诉求又要求反对纯粹的机械量刑。据此,吴雨豪老师提出了本次讲座的核心命题:如何在赋予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前提下,将量刑偏差控制在合理的限度之内,以平衡量刑规范化与自由裁量权。

紧接着,吴雨豪老师展示了自己的实证研究思路。首先,他引入量刑集体经验的概念作为参考系,以量刑结果为因变量,以量刑情节为自变量,测量法官量刑的均值和量刑分布。其次,他根据核心命题提出了3个研究假设,介绍了样本的提取范围、变量设置、统计模型与方法。最后,他根据统计结论对量刑差异作出了宏观和微观的解读,发现大多数法官的量刑均在集体经验的均值附近浮动。在每一种案件类型内,无论是采取何种阈值标准,量刑畸重的法官人数都显著多于量刑畸轻的人数。不同案件类型中进入量刑偏差识别库的法官比例存在差异。此外,吴雨豪老师还对大数据时代下量刑自由裁量权的规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在同学提问环节中,讲座现场的同学们积极向吴老师提出自己的疑问,包括统计模型是否有正态性和显著性检验、计算机软件分析工具如何提取判决书文本、为什么没有将法官主体性因素考虑到对于量刑的影响等问题,吴老师进行了一一回复,解答了同学们的疑问。



讲座的最后,劳佳琦老师代表学院向吴雨豪老师表示感谢,并送上学院纪念品。吴老师生动深刻的讲座令同学们受益匪浅,本次讲座在全场同学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