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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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师法学学术研究生沙龙第二十五期“加速与法治——中国式现代化的理论思考”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23-04-26     浏览次数:

2023年4月24日晚,京师法学学术研究生沙龙第二十五期“加速与法治——中国式现代化的理论思考”在北京师范大学后主楼1922成功举办。本次讲座由北京大学胡凌副教授主讲,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汪庆华教授与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严厚福副教授主持,四十余名同学到场交流学习。

讲座开始前,严厚福副教授介绍了主讲人胡凌副教授及与谈人汪庆华教授在学术方面的成果和贡献,并欢迎各位同学参加本次学术沙龙。


胡凌副教授以现阶段的社会发展背景为切入点,对“加速”这一概念进行明晰。他认为,当下我们正处于一个技术推动的快速变化的社会与世界当中,“加速”是现代性的基本特征,通用技术使社会关系和法律关系变得更加复杂,这也对法律规则的变化与法治提出了更多挑战。胡凌副教授围绕法律规则的形式与内容、法律规则的边际与系统视角、法律执行与合规过程等三对范畴,基于中国经验讨论如何产生与传统法治标准理念不同的实践和分析框架。


在法律规则的形式与内容方面,胡凌副教授认为,法律规则的形式从默认规则过渡为因人而异,法律规则的内容由财产规则转向责任规则。默认规则将公认或普遍接受的内容变成格式条款,现代监管趋向于提供行业最佳实践模版,这降低了信息认知成本,但也减少了社会主体的选择空间。因人而异包含行为颗粒度精细化与主体的个性化信息增加两个层面,这种细化的动力来自于规则的更新。所有权制度是适应农业和工业时代生产方式的制度,既保护了生产资料被特定人占有,又保护了消费者获得消费品的使用状态。而在数字生产方式中,消费者不再占有和控制生产资料,而是获得使用许可。要素财产权与架构财产权作为两类不同的财产权利,在数字市场培育和数据要素确权中发挥不同效用,这也为“何时赋予财产权利”带来思考。


在法律规则的边际与系统视角方面,胡凌副教授认为,为应对加速社会,法律规则需要在边际上不断调整,颗粒度细化的同时也要在整体上作为一个系统工程进行调控,即控制论思维。颗粒度细化为社会主体以自己的行为模式进行调适提供激励,从而形成边际威慑,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现代法律通过个性化信息的增加识别具有不同特征的对象,有利于节约执法资源。在加速社会中,网格化治理和网络化治理两种治理模式相互交织切换,将法律、社会规范、市场、代码四要素通过信息计算而整合,有助于形成更加柔性、更加精细的社会控制。

在法律规则的执行与合规方面,胡凌副教授结合健康码及自动驾驶等社会热点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并发表了个人最新的见解,为同学们带来了思想深刻、内容前沿、逻辑严密的精彩论述。

与谈人汪庆华教授结合自身的研究方向对胡凌副教授的报告进行点评。汪老师首先高度肯定了胡凌副教授的报告内容,同时指出,要在加速社会中把握社会变革,在传统法律分崩离析中寻求新的普遍性规则。他认为,技术发展取消了执法的一般性,但自动化行政又取消了执法的特殊性,这种相互取消将会引发法治的新形态。他同时指出,信息过分充分乃至超载是否会引发过于精细的治理,值得大家思考。


严厚福副教授结合环境保护法的相关制度对胡凌副教授的报告做回应。他指出环保法从过去的达标排放等一般规则发展到排污许可证等“私人订制”的规制工具,体现了法律从默认规则过渡为因人而异的过程;国家公园建设中国家对集体、个人所有的财产权进行限制并予以补偿的方式体现了财产规则转向责任规则;以《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为代表的区域性环境立法,以“重点排污单位”为重点规制对象体现了边际颗粒度细化;PM2.5治理过程中划分网格,同时以卫星、无人机、移动监测设备等监测手段实时监测PM2.5的浓度体现了网格化与网络化治理相结合。他认为,胡凌副教授从法理学角度总结的一般性原理对于部门法学研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在提问环节中,现场的同学们积极举手向胡凌副教授提问,胡凌副教授一一进行了详细解答。至此,本次持续了两个半小时的讲座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