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所在位置: 首页 » 学术研究 » 学术动态
学术动态
南国北师法律大讲堂第五十二讲——“公司法的商业功能与裁判功能——新《公司法》适用及司法解释理念问题”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24-05-20     浏览次数:

5月14日,南国北师法律大讲堂第五十二讲“公司法的商业功能与裁判功能——新《公司法》适用及司法解释理念问题”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丽泽楼C306教室顺利举办。本次讲座由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赵万一主讲,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法治发展研究中心讲师郭远与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珠海校区法治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袁治杰教授主持。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硕博同学参与聆听学习。


讲座正式开始前,主持人袁治杰教授隆重介绍了本次讲座的主讲人赵万一教授。赵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副会长。赵教授学术成果丰硕,已出版专著6本,主编教材、专著、工具书40余部,公开发表论文180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七五”重点规划项目等课题。曾获中国第三届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中国第四届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重庆首届“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法律专家”等荣誉。


在本次讲座中,赵万一教授以公司法修改为背景,深刻剖析了公司法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核心地位及其与民法典的紧密联系。他精准地指出了三个在公司法修改中值得我们高度关注的方向。


第一部分为民法与公司法的价值冲突与融合。赵万一教授从民法典的制定过程出发,他指出民法典彰显出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而公司法更加关注营利目的实现,由此引发了民法典的人本主义与公司法物本主义之间的冲突与融合。

第二部分为诚信原则在公司法中的重要地位。赵万一教授引用民法典中不同的法条,深入揭示了诚实信用原则的深刻内涵,探讨了诚信原则在规范市场交易、促进公平竞争以及构建良好的企业社会责任中的关键作用,着重分析了公司法明确和强化诚信意识的重要性。

第三部分为公司法改革中结构创新与治理模式转变。赵万一教授还谈及了注册资本制度的改革和公司股权结构治理的创新,旨在通过这些改革提高企业运作的效率和公平性,同时确保资本市场的稳定和透明。

整个讲座深刻揭示了公司法在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保障权益方面所扮演的关键角色。


与谈环节中,郭远老师从公司职工角度出发,分享了民法典中的人本理念对公司法的影响,并深入分析了在公司法中如何平衡人本理念与公共利益。


至此,讲座进入尾声。赵万一教授的精彩演讲激发了现场学生对新《公司法》适用及司法解释理念问题的深刻思考,同学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并对其高水准的讲座赞不绝口。在现场师生们热烈的掌声中,本次讲座圆满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