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法学院举办的“京师法学名家讲坛”第一百期“节制资本”与反垄断在后主楼1922成功举办。本次讲座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史际春教授主讲,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姚海放副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贺丹副教授、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院党委书记兼中国社会管理研究院副院长赵秋雁教授与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袁达松教授主持,法学院四十余名学生共同参与交流学习。
袁达松教授在开场致辞中对史际春教授的学术地位向师生们进行了介绍,并感谢史际春教授百忙之中出席本次讲座。
史际春教授首先阐释了资本的定义,肯定了资本能够有效组织社会生产的积极作用,同时强调了资本存在的固有弊端。史教授认为,资本的弊端在于:一是会使得贫富差距加大,二是会出现经济危机,三是资本做大之后会意图控制国家政权。
随后,史教授论述了资本存在的必要性,指出国有资本应当同私人资本在市场当中平等竞争,在竞争中证明国有资本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史教授认为国有资本的价值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国有资本的利润用于社会目的,二是国有资本可以善待劳动者,三是国有资本可以平衡协调不同的利益,四是国有资本天然承担社会责任。史教授同样指出应看到国有资本的弊端,国有资本没有天然利益主体,激励和约束不足。史教授提出了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三大手段。一是用国有资本来节制私人资本,二是规制(主要是市场准入的控制),三是用做公益事业来约束获取利润。
最后,史教授给出论断,反垄断不能节制资本。垄断是市场行为,反垄断是政府行为,私人对于市场的判断比政府更聪明,在反垄断领域应当遵循市场决定资源配置。史教授论述了《反垄断法》不能够节制资本的原因,并在讲座结尾强调,反垄断须谦抑,应尽量采取隐而不发的做法来引导社会的公平竞争。
与谈人赵秋雁教授与同学们分享了聆听史教授讲座后的三点感受:一是聆听史老师讲课,幸福感增强了;二是史教授所谈启发了自己新思路,获得感增强了;三是史老师是一名具有批判性思维和反思性的专家,“自我革命”、“纠错”等出现在了党和国家政策法规实际执行中,带来的安全感增加了。
与谈人贺丹副教授赞扬了史教授面对政策和执法趋势时做出的冷静思索,以及史教授作为一名学者的社会责任感,认为史教授身上的这种独立思考的魅力是自己和同学们都应当学习的。
与谈人姚海放副教授认为史教授讲授的内容具有高度的辩证性,显示出法学作为一种价值平衡艺术的魅力。姚海放副教授认为并不是公有资本一定比私人资本要落后,而是取决于如何正确地选择出掌握公有资本的人,以及如何科学地决策和问责。对于私有资本占有较大比重的社会现实,姚海放副教授提倡私有资本应有情怀,将一部分赚的钱用作公益目的或者是科研事业。
在提问环节中,参会同学们积极向史际春教授提问,问题涉及反垄断应当扮演的角色,如何有效节制私人资本在新兴领域的投资,以及国际中政府间的运作对反垄断实施的作用,史际春教授一一进行了详细解答。
讲座后,为感谢史际春教授向北京师范大学及法学院捐赠的专著《经济与法探究:从部门法到法治一般》,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贺丹副教授代表学校图书馆和法学院为史教授颁发了捐赠证书,并对史际春教授长期以来对我院的支持表示诚挚的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