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3日晚,京师法学学术研究生沙龙第三十六期“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的方法问题”在北京师范大学海淀校区后主楼1922顺利举行。本次讲座特邀山西省委党校报刊社副社长、研究员杨在平主讲。中国政法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院执行院长喻中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姜晓敏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彭新林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柴荣教授担任与谈嘉宾,讲座由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夏扬教授主持。

讲座伊始,夏扬教授简要介绍了杨在平研究员的学术背景和研究领域。杨在平研究员长期从事法学理论、社会学研究,同时兼具学术研究者与期刊编辑的双重视角,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的学术脉络、问题意识和方法路径都有持续而深入的观察。

讲座开始后,杨在平研究员围绕“为什么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的基本态势”“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的实质所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的方法问题”四个方面展开系统阐释。他从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的历史进程切入,指出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不能仅停留于一般政策表述或部门法知识之中,而应将其放置于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整体进程中加以把握。

在谈到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的基本态势时,杨在平研究员结合自身博士论文和发表成果,对当前研究进行了细致梳理。他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以来,学界已经形成了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研究主题涵盖政治意义、生成逻辑、理论贡献、科学阐释、部门法价值、方法论意义以及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等多个方面。但与此同时,现有研究仍存在一定程度的碎片化、重复化和问题意识不足等现象,尚未充分形成与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理论价值相匹配的体系化、学理化研究格局。
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的实质所在,杨在平研究员进一步将问题放置于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和新时代发展的历史逻辑之中。他认为,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必须回到近代以来中国推进现代化的宏大历史进程之中,理解中国共产党如何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不断深化对法治的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不仅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也为理解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提供了根本性的理论指南。

在与谈环节中,喻中教授认为,杨在平研究员的报告视野宏阔、内容厚重,对于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系化、学理化研究具有重要启发。他指出,讲座不仅呈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的既有成果和发展脉络,也进一步提示了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中的方法论问题。

姜晓敏教授认为,杨在平研究员兼具法学研究者和学术编辑的双重身份,因此能够以更加宏观、动态和整体的方式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的学术版图。她指出,本次讲座并非停留于文献梳理,而是从学术演进逻辑、法治现代化逻辑和中国式现代化逻辑出发,揭示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进一步深化的可能方向。

彭新林教授结合自身研究体会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既要注重理论高度,也要关注实践面向。如何在法治实践、制度建设和理论创新之间建立更加紧密的联系,是学者开展相关研究时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柴荣教授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正式提出以来,如何研究、讲授和阐释,始终是法学界需要持续回应的重要课题。杨在平研究员的讲座之所以具有启发性,正在于其能够快速跟进法治实践和学术研究的新变化,并在已有研究基础上形成更有方法论自觉的问题意识。

在互动环节中,在场师生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的具体论文选题、改革与法治的关系、政治性与学术性的统一、青年学者如何进行重大理论问题研究等议题与杨在平研究员进行了深入交流。杨在平研究员结合自身学术研究和期刊编辑经验,对同学们的问题作出了细致回应,并就如何凝练问题意识、把握研究对象、形成有理论厚度的学术表达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建议。现场讨论热烈,学术氛围浓厚。

此次讲座聚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的方法论问题,不仅加深了在场师生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内涵和研究路径的理解,也为青年学者从事相关学术研究提供了重要的方法启示。
最后,与会师生再次对杨在平老师带来的精彩讲座表示感谢,并合影留念。此次学术沙龙在大家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