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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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北师法律大讲堂第三十六讲——“调解思维及其应用场景”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23-04-11     浏览次数:

2023年3月30日,南国北师法律大讲堂第三十六讲调解思维及其应用场景主题讲座于励教楼C405顺利举行。本次讲座由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诉讼法教研室主任马丁主讲,北京市长安公证处业务八部主任董皓与谈,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法治发展研究中心讲师牛子晗主持。

讲座开始前,主持人牛子晗讲师隆重介绍了主讲人马丁教授及与谈人董皓主任,并对在场师生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

正义有着一张普罗透斯似的脸,变幻无常,随时可呈现不同形状,并具有极不相同的面貌。 讲座伊始,马丁教授以博登海默的名言引入主题,指出正义是一个时刻处于变动中的、具有不确定性的概念,由此便衍生了调解的适用空间。

接着,马丁教授以案例分析的形式,向同学们展示了调解思维的具体应用场景,并分享了其个人对于调解制度的独到理解。其间,马丁教授为同学们穿插介绍了读书方法。马教授建议同学们,阅读时不仅要关注字面含义,更要力求探寻文字背后的深义要学会在大量的文字中分清主次,把握详略。



马丁教授被上海法院列为涉民生典型案例向同学们展示了法院如何通过调解巧设居住权,以制度之基筑养老屏障,从而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统一,达致实质正义。马教授随后又以一起继承资格纠纷案为例,向同学们讲述了当结果与情理并不相容时,可通过调解方式有效缓和严苛的法律秩序与实际情况间的冲突,使处理结果情理相容。马丁教授指出,双方当事人均存在过错的场合,如果通过民事抗诉或者再审纠正判决,过程漫长且存在不确定性而调解则具有便捷高效的优势。马丁教授还强调,通常当事人双方以调解方式协商解决的不是单一纠纷应当注意到调解协议内容上的开放性。



马丁教授认为,对于存在民俗冲突、法理冲突的案件,协调当事人民事和解可能是目前最好的解决方式。抓住矛盾症结所在,向当事人充分阐述相关法律规定、裁判及证据规则,并进行法治教育,同时搭建沟通桥梁,充分了解双方心理预期和和解条件,寻找利益平衡点,化解各方冲突。

最后,马丁教授总结到,真实的世界并非非黑即白,在灰度领域作出决策更需要极大的智慧。

在随后的与谈环节,董皓主任与同学们分享了自己的感想与观点。董主任从对自己学生时代的感受讲起,讲述了其对调解制度的理解,强调了调解思维的重要性。并提醒在场的同学们,作为法律人,不论从事何种法律职业,都应具备调解思维。



在提问环节中,现场的同学们积极举手向马丁教授提出自己的疑问,包括居住权设立的正当性、调解的性质与发展方向相关问题,马丁教授进行了一一解答。

讲座的最后,牛子晗老师再次对马丁教授的精彩演讲及董皓主任的精彩点评表示了衷心的感谢。至此,本次讲座在同学们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