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南国北师法律大讲堂第七十九讲“香港国际仲裁程序实务与职业展望”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励教楼A103会议室举办。本次讲座由香港履德大律师事务所大律师郭俊野主讲,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席教授赵文宗与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孙健乘主持。珠海校区各专业学生与十余名外校律师参加了本次讲座。

讲座中,郭俊野大律师结合自身执业经历,聚焦香港国际仲裁实务与法律职业发展两大核心内容,为现场听众带来专业分享。在香港国际仲裁实务部分,郭俊野大律师介绍了香港仲裁的特征以及澄清了大家对于相关仲裁业务的误区,如实际的仲裁流程时间相对较长而非通常理解的快捷。但香港仲裁机构多元、语言灵活、法律适用包容、国际认可度高等特点提供了独特的优势。郭律师随后梳理了从仲裁启动、仲裁庭组建到庭审、裁决作出的全流程关键环节,让现场听众快速把握香港国际仲裁的实务框架。

针对香港法律职业展望,郭俊野大律师深入介绍了分离式职业和统一式职业的两种不同的律师职业方式与香港事务律师与大律师的核心差异与执业边界。他介绍,香港事务律师直接受聘于客户,负责处理一般法律事务,如主营楼宇买卖、公司上市、家事纠纷、商业文件草拟等常规与专项法律服务,仅拥有有限出庭权;大律师既是专业讼辩专家,专注诉讼、仲裁等争议解决业务,提供权威法律意见与庭辩服务,也可以作为法律专家在非诉案件中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意见、撰写商业合约等。大律师秉持独立执业原则,须经事务律师转介聘用,与当事人需要保持距离以坚守客观性与独立性要求。同时,他结合自身跨境执业经验,提出香港仲裁领域对于内地法律专家的巨大需求,分享内地法律人进军香港法律市场、从事国际仲裁业务的资质要求与发展路径,为在场听众规划跨境法律职业蓝图提供了精准、实用的参考。

随后,胡雪梅律师结合内地与香港法律不同发展背景,对讲座内容进行补充解读。她对比了香港律师与内地律师在执业模式上的区别,强调虽然风格有异但最终同样对法庭负责的核心准则。

互动交流中,校外律师与同学们对于关于仲裁执业、跨境从业提出了如香港执业要求、内地律师转香港律师可行性的诸多问题。也关注香港对比内地仲裁制度的区别,对于内地仲裁程序问题寻求香港经验。郭俊野大律师耐心解答同学们与校外律师关于仲裁执业、跨境从业等问题,现场交流氛围热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