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京师程序之声”学者讲坛第八期在北京师范大学后主楼1922室成功举行。本期学者讲坛由辅仁大学法律学院副院长张明伟教授主讲,主题为“侦查不公开与令状保障”。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何挺教授、史立梅教授、王超教授、黄晓亮教授以及来自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专业的博、硕士研究生参加了本次讲坛。讲坛由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挺教授主持。
讲座伊始,何挺教授向大家介绍了张明伟教授的履历,并对各位老师和同学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随后,张明伟教授围绕“侦查不公开与令状保障”问题进行了精彩的演讲。
张明伟教授从中国台湾地区“刑事诉讼法”第245条规定的“侦查不公开原则”开始阐述,对侦查为何不公开进行了解释。他认为这一方面是基于人权保障的需求,即在无罪推定原则下被告尚不是有罪之人,要求侦查不公开是理所当然的。另一方面则是基于侦查效能的需求,即所有足以影响侦查效能的事项都不应公开。接着,张明伟教授结合具体案例就侦查不公开原则在实践中引起的争议,尤其是检察官是否有权依此原则扣押辩护律师讯问在场时制作的笔记进行了阐述。最后,张明伟教授总结道:侦查不公开虽为刑事诉讼的重要原则,但其本身并不能作为限制基本人权的法理基础。因此,在基本人权限制的问题上应回归各基本人权保障规范,而不应以侦查不公开原则架空原已获得普遍承认的基本人权保障制度。
张明伟教授的主旨发言之后,史立梅教授、王超教授结合中国大陆地区刑事诉讼法的第四次修改对侦查公开与不公开问题、侦查讯问时的律师在场权问题以及辩护律师能否向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提供案卷材料等问题进行了与谈。何挺教授、黄晓亮教授就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方法问题以及刑事司法实践中存在的辩护权保障问题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观点。最后,针对现场同学的提问,各位学者进行了耐心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