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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师法学学术研究生沙龙第26期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23-05-13     浏览次数:

2023年5月9日19点,由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主办,北京市法学会中国法律文化研究会协办的京师法学学术研究生沙龙第26期《董仲舒春秋决狱考论——基于法律解释的视角》主题讲座于北京师范大学后主楼1922顺利举行。本次讲座有幸邀请到了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高汉成教授主讲,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姜晓敏教授和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夏扬教授、李德嘉老师共同与谈。讲座由法学院党委书记柴荣教授主持,法学院师生及校外人士共五十余人参与了本次讲座。



讲座伊始,柴荣教授隆重介绍了各位与会嘉宾,并对各位嘉宾和参会同学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与热烈的欢迎,随后邀请高汉成教授开展本次主题讲座。

高汉成教授以董仲舒春秋决狱案例为中心来考察春秋决狱与法律解释之间的关系,首先他从案例文本的还原与校正入手,力求得到案件及裁判的事实。经过前辈学者对传世文献的考证和整理,目前被学界公认的董仲舒春秋决狱的案例只有六个,包括养父匿子案、弃子杖生父案、大夫放麑案、武库卒盗强弩弦案、子误伤父案、夫死未葬改嫁案。为了疏通前人研究成果中存在的问题和歧见,高汉成教授以《通典》、《六帖》、《太平御览》以及《玉函山房辑佚书》等历史文献为基础,参以《历代刑法考》、《九朝律考》和《汉唐法制与儒家传统》又进行了认真而致密的点校。

接着,高汉成教授通过对六个案例焦点问题、法律适用标准、裁判观点及判决结果进行详细地分析,指出学界多数人认为的春秋决狱是一种法律解释的观点存在内在矛盾。同时,高汉成教授立足于现代法律解释学和实质解释理论之上,认为董仲舒春秋决狱所体现的法律解释就属于实质解释,其所改变的主要不是法律适用的标准,而是对法律和法律事实的认知,这种认知的改变,恰好是通过法律解释完成的。

随后,高汉成教授按照法律解释学的逻辑,从春秋战国到秦汉时期的法律史中来探寻形式解释法律观确立和完善的过程,并指出以《睡虎地秦简·法律答问》为代表的同时期的法律解释摆脱了此前对法律的僵化、机械理解,具有高度的灵活性,属于法治观念和法律解释的完善和进步。但其仍然属于形式解释本身的完善,是法家思想支配下的对法治的形式理解和对秦律的形式解释,与董仲舒春秋决狱实质解释法律的方法不同。

最后,高汉成教授对董仲舒春秋决狱进行了客观的评价,他一方面指出董仲舒春秋决狱的核心要义——权变思想及其与非经义原则的协调在历史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认为春秋决狱在实质上破坏了现行法律,属于经之虮虱,法之秕稗,埋下了破坏汉代法治的基因。



与谈环节中,姜晓敏教授感谢高汉成教授精彩讲述。姜晓敏教授首先对高汉成教授敢于走出学术舒适区挑战新问题的勇气给予了高度的赞扬,同时认为高汉成教授对于董仲舒春秋决狱案例的还原与校正所体现出的学者认真严谨治学的态度值得学生们学习。最后,姜晓敏教授对于董仲舒和春秋决狱做出了积极地评价,肯定了其推动形式法治向实质法治理念过渡的作用。



夏扬教授首先衷心地感谢高汉成教授,其次主要从人类发展的法治化进程与规律的角度提出自己对于董仲舒春秋决狱问题的看法,同时对高汉成教授所提出的董仲舒春秋决狱的核心要义——权变思想表示赞成,认为其打开了对董仲舒春秋决狱问题研究的新思路。李德嘉老师从礼法关系的角度来分析高汉成教授所提出的观点,认为权变思想符合当时及后来引礼入律的历史事实,并以此为视角提出了对于法律儒家化问题的再探讨。最后李德嘉老师再次向高汉成教授的精彩讲授表示感谢。

随后与会的师生纷纷向高汉成教授提问,高汉成教授一一予以作答

最后,柴荣教授对高汉成教授的精彩讲座与姜晓敏教授、夏扬教授和李德嘉老师的与谈表示了感谢。至此,本次讲座在热烈的氛围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