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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西法律文化讲堂第二讲圆满举行
发布时间:2024-05-24     浏览次数:


5月12日,由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主办、合达律师事务所承办的“京西法律文化讲堂”第二讲在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高铭暄学术报告厅圆满举行。本次讲堂的主讲嘉宾是商务印书馆总编辑陈小文博士,他以“'小大之辩'——从庄子哲学看法的超越性”主题,展开了深入浅出的讲解。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哲学界和法学界名家,跨界交流,四个小时的头脑风暴,为本次活动呈现了一场精彩的思想盛宴。本次活动由合达律师事务所主任余尘博士主持。


商务印书馆总编辑陈小文做主题演讲

在讲堂开讲环节,陈小文在主题演讲中谈到,庄子的哲学是一种政治哲学。先秦的思想家,政治活动是他们的职分。先秦诸子的思想都是国家治理的思想,庄子与其他诸子不同之处在于,其他诸子阐述的都是国家治理之术,庄子阐释的是国家治理之道。也就是说,先秦诸子的政治思想是形而下者谓之器的思想,庄子的政治哲学是形而上者谓之道的思想。庄子的小大之辩思想是老子“道法自然”思想的进一步发挥,是一种生存论的超越的思想,它寻求事物的根据,根据的本质是自由。而自由是超越的。这种思想与海德格尔的思想有本质上的相类性。从政治哲学的角度来说,我们从这种自由观来领会老子的“道法自然”,体现的是一种法的正义性,作为正义的法,具有超越性。由此来阐述庄子政治哲学中的法的超越性。

陈小文讲到,庄子生活在战国,在纷乱的时势中,他敏锐而清楚地看到,周朝已经名存实亡,七国争雄不止,结束纷乱的局面、天下重归一统是大势所趋。他比其他诸子看得远的地方在于,其他诸子的志趣是结束纷乱的局面,而庄子的志趣在于,如何建立大一统的国家,这个国家应该实行什么样的体制?庄子认为,周朝以礼法为基础的习惯法腐朽不堪,而法家以刑法为基础的制定法太过严酷,戕害生命,也不能长久,只有以自然法为基础的正义法,才能实现长治久安。事实证明庄子是对的,以习惯法为基础的周朝崩溃了,以制定法为基础的秦朝二世而斩,以自然法为基础的汉朝得到了长治久安。

京西法律文化讲堂首讲主讲嘉宾、北京师范大学特聘教授米健为本次活动特别发来致词,米健教授在致词中肯定了陈小文先生的报告,认为他对庄子思想提出了新的解读,从形而上和形而下的哲学高度对传统中国诸家学说做了区别,提出“先秦诸子的政治思想是形而下者谓之器的思想,庄子的政治哲学是形而上者谓之道的思想”,很有见解,很有破题之功。

参会者在进行交流

在评议环节,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晓敏,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柴荣,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徐龙飞,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韩林合分别从法学和哲学角度进行了精彩评议,观点交锋激烈。在与谈环节,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建峰,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朱晓峰,清华大学法学院长聘副教授鲁楠,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所助理研究员黄钰洲,清华大学土木工程系园林设计专家叶桢翔,南昌大学法学院教授邓建中,以及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袁治杰等十多位专家学者先后与谈,围绕本次讲座主题从多个维度展开热烈讨论,交流思想,碰撞火花。


京西法律文化讲堂第二讲活动现场

此次京西法律文化讲堂的成功举办,得到了广泛好评。参会者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活动跨界对话交流,让大家对当代中国法律文化有了更加全面、深入的了解,也增强了对我国法治建设的信心和责任感。同时,此次讲堂也为法律界人士提供了一个交流与学习的平台,有助于推动法律文化的交流与传播。


余尘律师在主持

余尘律师表示,京西法律文化讲堂计划继续举办系列讲座活动,邀请更多法律界的专家学者前来分享经验、交流思想。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京西法律文化讲堂将继续发挥其在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为构建更加完善的法治社会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