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京师反腐败大讲堂系列讲座”第37期在北京师范大学成功举办。本次讲座由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王秀梅教授主持,剑桥大学发展研究中心荣誉高级教授巴瑞·亚历山大·肯尼思·瑞德教授(大英帝国官佐勋章)主讲,讲座的主题是“应对金融和经济犯罪的新战略”。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王秀梅教授、赵晨光副教授、李迪讲师、张雪博士后、王肃仪博士等50余名师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巴瑞教授首先介绍了金融犯罪和经济犯罪的区别,再介绍了跨国有组织犯罪的概念(包括美国1968年《综合犯罪控制和安全街道法》中对其的定义),并提及到有组织犯罪与恐怖组织犯罪逐渐开始合作。
巴瑞教授提及在英国,约75%的犯罪为经济犯罪。随后,其介绍了英国对这些经济犯罪所采取的立法措施,例如颁布《反洗钱法》(“Anti-Money Laundering Laws and Regulations”)、《2010年反贿赂法案》(“The Bribery Act 2010”)以及《2023 年经济犯罪和公司透明度法》(“Economic Crime and Corporate Transparency Act 2023”)。尤其是最后这个法案,其不仅仅扩大了“identification principle”,还建立了一种新的“未能预防”犯罪行为,以惩罚那些在预防欺诈方面防御不足的组织。
巴瑞教授进行讲授后,赵晨光副教授做了精彩点评。
最后,参与讲座的全体师生进行了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