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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博士生韩康宁参加中山大学第二届习近平法治思想博士生学术论坛
发布时间:2024-12-10     浏览次数:

202410月,中山大学第二届习近平法治思想博士生学术论坛在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举行。共青团广东省委副书记范春、校党委副书记张琪教授、校党委常委、组织部杨晓萌部长、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靳祥鹏部长、校团委书记杨小柳教授、深圳大学法学院邹平学教授、中山大学法学院党委梅成达书记、院长张亮教授、副院长陈毅教授、杨小强教授、院党委侯雪莹副书记、院长助理陈颀副教授、阙占文副教授、赵申豪副教授、熊晓彪助理教授、《地方立法研究》编辑吕万及来自18所高校的博士研究生和博士后、习近平法治思想青年研习会成员等120余人参与了本次学术论坛。



论坛自公开征稿以来,吸引了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众多国内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博士生、博士后踊跃投稿,经过多轮评审,最终评选出22篇优秀获奖论文,其中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3名,部分获奖代表受邀来到论坛现场。法学院博士生韩康宁获等奖。



法学院博士生韩康宁作为此次论坛的参会者之一,在博士组进行了论文汇报。他的发言题目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重大风险”司法限缩认定模式之提倡》。在发言中,韩康宁主张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采用“重大风险”司法限缩认定式。该模式旨在通过司法手段对环境损害风险进行审慎评估与限制,以确保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平衡。文章指出,当前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存在对风险认定过于宽泛的问题,导致不必要的诉讼资源浪费,并可能对企业正常经营造成干扰。因此,提出“重大风险”作为司法认定的门槛,仅当环境损害风险达到重大程度时,才启动公益诉讼程序。此模式有助于提升诉讼效率,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同时强化对环境损害的预防与修复。文章进一步探讨了实施该模式的路径与策略,包括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司法审判能力等,以期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提供更加科学、合理的司法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