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至9日,中国刑法学研究会2024年全国年会在西南政法大学召开。此次年会由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主办,西南政法大学承办,来自国内刑法理论界的学者及实务界专家共计400余人参加会议,5万余人次线上观看年会直播。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中国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研究”为主题,围绕“中国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的基本问题研究”“刑法理论前沿问题研究”“《刑法修正案(十二)》的理解与适用”“刑事诉讼法修改中的刑法问题”“新时代犯罪司法治理的中国经验”五个方面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深入研讨,并基于“中国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研究”主题,专门为全国在校刑法专业硕博研究生开设论坛。
我院博士生何惠玲应邀参加本次学术年会。其论文“非法经营同业营业罪的行为认定研究”被收录至年会论文集中。该论文主要围绕以下内容展开:《刑法修正案(十二)》的修改重新完善了对于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适用,同业竞争行为作为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核心构成要件,其在实践中的表现形式纷繁复杂,极易与其他犯罪行为相混淆。因此,精准把握同业竞争行为的本质,关乎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准确适用。实践中,同业竞争行为以转移业务、转售上游资源和增加交易环节等多种类型呈现,在不同程度上加剧了企业管理者与所有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对于同业竞争行为的认定须以公司、企业利益为指引,牢牢把握“损害公司、企业利益”这一核心判断标准,只有当行为人以竞争方式实际损害到公司、企业的利益时,方才成立犯罪。同业竞争行为的认定既是公司法问题,也是刑法问题,对其的规制路径既需要遵循公司法等前置法的治理逻辑,又需符合刑法惩罚犯罪的需求,并确保刑罚适用的精准与公正。在当前公司法与刑法均经历重要修订的背景下,如何促进两法在实践中的有效衔接与协同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对于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中同业竞争行为的深入剖析与精准认定,不仅是提升法律适用准确性的关键所在,也是推动公司法与刑法协同发展的重要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