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3日晚,京师法学“轻罪时代裁量不起诉的功能困境与体系重塑”学术报告在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高铭暄学术报告厅成功举行。
本次学术报告由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刑法学博士研究生张印主讲,主题为“轻罪时代裁量不起诉的功能困境与体系重塑”。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刘滢溪担任主持人,北京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周恺、邹考、李静担任与谈人,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蒋娜教授受邀参加评议。
讲座伊始,主持人刘滢溪介绍了参与本次学术报告的嘉宾、专家和议程,对与会嘉宾、专家和参会同学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
主讲人张印博士生围绕“轻罪时代裁量不起诉的功能困境与体系重塑”主题展开报告,首先提出轻罪时代程序出罪端赖于裁量不起诉的功能发挥,通过考察裁量不起诉的理论基础,在梳理其历史发展脉络的基础上反思其作用范围和功能机理,继而考察裁量不起诉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运用情况,并总结其适用困境及其成因。主讲人认为,轻罪时代裁量不起诉整体适用率和占不起诉比率呈现“双提升”态势,但仍未摆脱“圆柱体”起诉格局,且存在附条件不起诉适用悖论、裁量不起诉内部关系含混等困境。应从本体论、关系论和系统论三重维度重塑裁量不起诉体系。酌定不起诉应摆脱对实体法的形式依赖并引入需罚性判断,附条件不起诉应取消主体范围限制。应将实现法益恢复所需的考察方式和时限作为区分不起诉类型的依据,并引入合作共治理念和多元主体参与,实现裁量不起诉的环境优化和监督制约。
主题报告后,进入与谈环节。周恺博士生结合主讲人报告的内容,进一步围绕“积极刑法观”可能带来的风险、裁量不起诉与《刑法》第13条“但书”出罪的关系、审查起诉阶段赔偿与谅解的关系、附条件不起诉与酌定不起诉的适用顺序等四个方面的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见解。邹考博士生认为主题报告具有鲜明的问题意识,论证充分、内容详实,并从裁量不起诉的理论基础展开、实践考察与体系重塑的关联性和需罚性理论的论证等方面提出完善建议。李静博士生认为主题报告兼具学术性、规范性和逻辑性,并从问题提出的文献基础、法经济学的视野展开、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与酌定不起诉的关系及系统论等相关方面提出完善建议。
随后,张印博士生对与谈人发表的精彩见解和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回应,并表示与谈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切中肯綮、细致全面,一定针对报告存在的问题认真修改完善。
报告还设置了自由讨论环节,与会嘉宾对报告人、与谈人汇报或交流的内容进行了提问,报告人和与谈人均进行了充分的解答与交流,现场氛围融洽。
评议环节,蒋娜教授对主讲人的学术报告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当下针对裁量不起诉展开研究兼具理论和实践价值,并从实践案例的选取与增加、理论基础的回顾等方面对报告的完善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张印博士生表示蒋娜教授提出的意见高屋建瓴、切实可行,并表示受益匪浅、完全认可,并对蒋娜教授的悉心指导表示由衷感谢。
最后,刘滢溪博士生对张印博士生的精彩报告,周恺、李静和邹考三位博士生的与谈和蒋娜教授的评议表示感谢。至此,本次学术报告在热烈的氛围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