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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17级博士班召开“我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班会 ——谈法治思维与法治理念
发布时间:2018-11-1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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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法学院2017级博士班

班会时间:20181029

班会形式:主题发言+集体讨论

班会地点:后主楼1922

主持人:蒋宗言、刁舜

班会议程:

第一项:全体起立,奏唱国歌。

第二项:主题发言

黎昭权:《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作用》(20分钟)

刁舜:《从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包装装潢案谈法治理念》(20分钟)

第三项:评议及讨论(15分钟)


会议记录

蒋宗言同学指出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之一,今天我们班将以“我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召开班会,欢迎大家各抒己见。接着蒋宗言同学宣布了会议流程,会议正式开始。

第一项,全体起立,奏唱国歌。


第二项:主题发言

黎昭权同学发言:《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作用》

黎昭权同学认为,“从严治党”意味着高标准治党,是党性和领导能力与价值、组织和制度的统一,它要求治党方式的制度化。而治党制度化的关键就是要充分发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作用,把党的重要理念和思想转化为党内法规以及相关的法律规范。通过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完善党内民主和党外监督制度,实现治党的规范化、常态化和长效化。

在治党效果的成因分析方面,黎昭权同学认为治党效果的成因分析包括:(1)治党效果的影响因素。影响治党效果的因素主要可以分为组织领导因素、党内民主因素、党外监督因素、制度因素四个方面。(2)组织领导因素起主导作用。从严治党是党的优良传统,如何完善治党机制是实现从严治党的核心问题。

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中的作用方面,黎昭权同学认为:(1)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的需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作为法治观念的衍生,其适用范围不仅仅在于国家治理,政府管理中,对于治党工作也可发挥重要作用。(2)法治思维和制度化规管。只有实现治党机制的制度化规管,实现从严治党的制度化、常态化,才能使从严治党的战略目标不因地域、时间的改变而改变,才能促进党的发展和提高党的活力,保障党执政的合理性,有利于党的长期执政。(3)权利保障思维和治理民主化。法治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公民的权利,法治思维要求以维护、保障权利的实现为依归,要求不仅根据法律进行思考,而且把法律作为思维的关键词,进行通过讲法而实现说理的思维决断。治理民主化,是权力保障思维具体表现。


刁舜同学发言:《从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包装装潢案谈法治理念》

刁舜同学认为,不同商业标识或者劳动结合后产生的冲突纠纷较为频繁,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则却未对此提供有效的指引,以致于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诸如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包装装潢案法律适用的困境。现有的保护路径或是倾向于片面地保护特定主体的权益而导致利益失衡,亦或是将商业标识产生的权益交由各方主体共有但又不利于商业标识的后续动态流转。为了解决这些弊端,在民法典编撰的背景下,通过糅合式的立法模式在财产法编中引入传统物权的添附规则是必要的,遵循当事人约定优先的任意性法律规范,并以“转换化测试标准”为主“价值差异测试标准”为辅判断其是否形成了商业标识的添附物,再根据贡献较大的一方取得商业标识的专有权,并弥补另一方相应的投入与收益。

刁舜同学赞同最高人民法院从利益平衡的视角来化解纠纷的思路,但不太赞同最高人民法院将其判归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共同享有的做法。其理由有以下几点:(1)在知识产权领域共有规则不健全的情况下,判令二者共有红罐包装装潢是否真的会定纷止争?在这共有关系中,加多宝公司和广药集团所占的份额各是多少?将来广药集团或者加多宝公司一方许可第三方使用红罐包装装潢的时候该如何行使共有规则,又不会损坏他人的合法权益?(2)判令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共同享有红罐包装装潢真的就是实现利益平衡的最佳方式吗?刁舜同学认为在知识产权领域,为了促进知识产品的流通与转化,应当鼓励对知识产品的单独所有,限制共有的状态。

刁舜同学认为,通过运用添附理论中物权与债权的配合方式解决不同商业标识或者商业标识与劳动结合后的权利归属与利益分享,能够克服片面地保护一方利益,而忽视另一方贡献的利益失衡弊端,并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商业标识共有的状态,以促进商业标识的动态流转,还能够克服知识产权在共有规则不健全的情况下给司法适用带来的难题。


第三项:评议及讨论环节

评议人:李梦阳、李浩

李梦阳同学十分赞同黎昭权同学的观点,并认为一方面,加强和完善党内法规体系建设应在以下两方面着力展开:实现党内法规之间协调统一;增强对已有党内法规制度的配套建设。另一方面,要厘清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法规的关系。虽然从广义角度而言,党内法规属于“软法”的一种,具有规范性。然而从现实层面,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无论在制定机构、强制力还是效力范围上均具有区别。如不能正确厘清党内法规与国家法规的关系,将两者杂糅而谈,不仅会损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权威,还会阻碍治党机制的制度化目标的实现。

李浩同学对刁舜同学的观点表示认同,并认为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编纂民法典的要求以来,加强知识产权法的民法化研究是应有之义。从现有资料来看,商业标识的添附保护路径并不会给添附规则造成负面影响,商业标识的添附保护路径不仅仅能够为类似王老吉加多宝包装装潢案的纠纷提供新的解决思路,还在其他商业标识结合的冲突纠纷问题方面,也有适用的空间。

其他同学讨论:

高牟同学分享了他对南北稻香村商标之争的看法,并认为企业不应该养成以诉讼的方式来排除或者限制竞争对手进入相关市场的思维,不应该滥用法律武器,而是应该以质量取胜,并通过广告宣传来树立品牌思维。

古丽同学则从最新的人工智能热点谈了其中的法治理念,并认为人工智能产业的发展也应该树立法治思维,比如《专利法》有必要保护人工智能的自主发明创造成果,通过比照职务发明的雇主雇员关系,赋予人工智能本身以发明人的地位,授予人工智能使用人以专利权。

最后,刁舜同学表示开展“我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班会意义重大,能够让大家进一步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期待下一次班上同学能够再次相聚以讨论相关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