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法学博士
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相关规定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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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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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前
申请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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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拟答辩博士生登陆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学位系统”,提交申请及科研成果等。网上申请:登陆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右下角“研究生院管理系统”→“研究生学位系统”(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连续8位出生日期)依次登记科研成果(保存、提交、双面打印)、提交学位申请。
②向学院提供发表论文的期刊原件,及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复印件审核。
③所有申请学位的博士生必须使用统一拍摄的照片。到中国图片社补照的,必须在答辩前将照片电子版和整版纸质版交至教务秘书处,否则无法报盘与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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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前
论文定稿
论文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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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定稿。论文注释体例与参考文献格式,参见《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学位论文注释体例与参考文献格式》(附件一),其他编写规则参照学校规定。学校论文相关规定请在研究生院网站查阅(首页→学位与学科→学术学位研究生—学位工作→常用下载);
②在学位系统中下载答辩申请表、自评表、成果登记表等;
③领取答辩材料(法学院1910室);
④经导师同意送检需签署《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申请表》交至教务秘书处,申请人将论文全文电子版上传至“研究生学位系统”,具体要求见《关于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工作的通知》(研究生院网站→学位授予→常用下载)。引用本人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不算重复率,但需要同引用其他文章一样需在“参考文献”标明引注;
⑤培养单位在“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完成学位论文检测。每篇论文只检测一次。
论文检测方案参见《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方案备案》(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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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4日前
论文送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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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将“论文送审审批表”(系统填写并打印,研究生学位系统→我的申请→常用下载)、检测报告(简洁版,系统中自行下载)及论文送交导师审阅。经导师审定并在“论文送审审批表”中签署同意送审意见后,将论文提交学位系统。由学位办送审第三方机构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开放平台。申请人根据评审意见修改论文。
论文需进行导师匿名处理:所有导师姓名用“导师”字样示意。为帮助评审专家了解作者学术水平,论文及自评表电子版保留发文获奖情况,并进行导师匿名处理。
论文涉及的研究方向请与导师斟酌,最多填写两个,确保送审的准确程度和送审效率。论文评审意见的处理详见研究生手册《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学院进行论文格式审查及送审版与检测版比对,格式合格、比对一致者准备送审评阅,不符合者不得送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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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
答辩终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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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申请人按《学位审批材料》目录准备相关材料,在学位系统提交公开答辩信息,同时向院里提交打印装订后的论文5份;答辩时,应主动汇报预答辩专家和评阅专家意见及论文修改情况,供答辩委员会参考;
②学院审核答辩材料,审核后在学位系统中点击“同意”,将申请人的状态提交至“研院审核”,并及时将答辩材料送交校学位办,通过审核后方可组织答辩;
③答辩通过后,学院录入答辩结果,将申请人状态提交至“分委会审核”,下载并打印分会表决票;
④学位办对通过答辩的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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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
分会审核终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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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法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位授予等事项;
②学院在研究生学位系统中录入表决结果、审核结论,并将申请人的答辩状态提交至“委员会审核”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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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前
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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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报送《分会表决结果汇总表》(分会主席签字,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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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
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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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申请人在学位系统提交论文终版,同时,登陆校图书馆网站,在“学位论文网上提交系统”中提交博士学位论文电子版提。同时提交纸质版论文4份。论文电子最终版与纸质最终版务必一致;
②学位办公布博士论文/档案序号;学院将1套博士学位论文标号、排序,送交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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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下旬
学校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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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位授予等事项;
②学位办印发《博士研究生毕业与学位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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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前
报论文、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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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按要求整理博士生人事档案及1套论文送交档案馆人事科;1套博士论文送交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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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登陆校图书馆网站,在“学位论文网上提交系统”中提交博士学位论文电子版(图书馆联系人方老师,联系电话:58809922,电子信箱:thesis@lib.b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