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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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师法学教工沙龙”第六期《数字化时代国际贸易协定中的文化条款》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24-03-29     浏览次数:

328日,北师大法学院举行第期“京师法学教工沙龙”,邀请时业伟老师主讲《数字化时代国际贸易协定中的文化条款》。法学院工会主席严厚福副教授主持本次沙龙,法学院二十余位老师通过线下或者线上的方式参与了此次沙龙。





时业伟老师介绍了其发表在《中国法学》2023年第6期上的论文数字化时代国际贸易协定中的文化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问题产生的背景、问题的提出以及对该问题未来的发展方向进行了分析。首先从自由贸易和文化多样性的历史脉络展开,并结合世界主要国家对文化产品以及在多边贸易谈判中对“文化例外”问题的博弈与竞争进行了剖析。其次,介绍了文化条款的具体含义,以及在数字化背景下所面临的若干问题,包括文化条款在世界贸易组织当中的局限性、在区域贸易协定当中相对有效的作用,并特别分析了在数字化背景下文化条款的新特点和新挑战。最后,通过借鉴欧盟在缔结FTA过程中为保持文化多样性所做出的努力,为中国应对该类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例如在国际层面关注缺乏互联网接入国家的利益,以及在国内层面关注体系化治理和顶层制度设计。


在与谈环节,秦晓静老师提出国际贸易协定中的文化条款问题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它源自于主张保护民族文化的欧盟成员国和主张文化领域自由贸易的美国之间的利益冲突与价值分歧,是《关贸总协定》、《多边投资协定》以及美欧TTIP谈判的焦点问题之一,也是伊斯兰国家联盟海合会至今没有与欧盟和美国签订自贸协议的主要原因之一。在此基础上秦老师认为时老师从宏观原则和微观规制两个层面对于贸易协定中的文化条款进行了论述,并提出了我国应对这一问题的策略,文章结构严谨,分析深入,见解独特,观点具有独创性。最后秦老师就TRIPS协议是否对文化问题进行规制以及WTO保障措施能否为成员国保护本国文化提供制度保障这两个问题与时老师进行了探讨。


另一位与谈人孙新宽老师认为,时老师的论文清晰地展现了不同国家对文化贸易呈现的不同立场,并根据本国现状在国际贸易谈判中寻求制定有利于本国利益的文化条款,文章将国际贸易文化条款与数字化时代的数据跨境流动问题结合进行研究,并分析了我国的应对策略,非常具有现实意义。


在讨论环节,孙新宽老师、袁治杰老师、赵晨光老师、邢爱芬老师等分别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相关问题,时业伟老师一一予以回应。

本次沙龙在老师们的热烈掌声中顺利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