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9日上午,京师法学大讲堂第2讲,“人工智能的法律规制:一个框架性讨论”主题讲座在教十楼111成功举行。本次讲座的主讲人为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数字经济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汪庆华教授。参与本次讲座的还有:清华大学法学院鲁楠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郭锐副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黄凤兰副教授、张江莉副教授、郭殊副教授、马建银副教授。讲座由法学院副院长袁治杰副教授主持。
此次讲座共分为三个环节。首先,汪庆华教授用生动形象的语言对人工智能产生的原因、运行方式以及对我们生活产生的影响进行了细致的阐述,并通过向同学们讲解美国案例的方式阐述美国对人工智能的态度及规制情况,在梳理我国现有有关人工智能法律规范的基础上,通过对比的方式对我国进行人工智能法律规制提出了理论建议。
随后,六位与谈人分别就讲座内容发表了自己的感想。郭锐副教授首先描述了现在无形商品的消费水平,表达了人工智能对未来商业模式及国家权力的影响与危机,引发大家对人文关怀的思考。
鲁楠副教授表达了对人工智能法律规制的边界的思考,并就企业的自治和他治问题进行了提问。
黄凤兰副教授通多对比四十年前与现在人工智能对自己生活的影响,阐述了对人工智能控制与反控制问题的思考,并鼓励法律人积极介入并迎接人工智能的挑战。
张江莉副教授通过基因编辑案例引发的伦理问题,表达了对人工智能问题的担忧,并从市场竞争机制角度阐释人工智能所带来的价格歧视问题。
郭殊副教授首先阐述了人工智能用于军事领域的现状,并表示我们应正视并接受人工智能所带来的风险问题,同时就人工智能使个人权利受到社会私权利的限制问题论证了反垄断的必要性。
马建银副教授通过讨论自由的相对性问题,就企业创新并发展人工智能是否会侵犯个人的自由问题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最后,同学们就人工智能中算法和数据的定性问题以及人工智能对就业的影响向汪庆华教授提问,并得到汪庆华教授的详细解答。本次讲座在活跃而又愉快的氛围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