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下午,全球数字经济中的《电子商务法》暨2018年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亚太日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师范大学举行。本次会议由北京师范大学互联网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以及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共同主办,阿里巴巴知识产权研究院、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以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网上纠纷解决中心协办。来自北师大互联网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亚太中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阿里巴巴知识产权研究院、中国法学会的领导、专家、学者以及来自北京师范大学法律硕士、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国际留学生近40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北师大互联网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薛虹教授主持并翻译,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亚太中心官员Yu Lam TSE女士,全国人大财经委研究室施禹之主任、阿里巴巴集团高级法务专家范俊伟、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周辉先后致辞。
薛虹教授隆重介绍了参会的嘉宾并代表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以及北京师范大学互联网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对大家的到来表示欢迎。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官员Yu Lam TSE女士介绍了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成立和发展历程,以及 “电子商务”工作组的工作机制与方法。此外,Yu Lam TSE女士还全面讲解了电子商务法律2.0时代的内涵并指出电子商务立法对其他经济领域的重要性。最后,Yu Lam TSE女士针对同学们介绍了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实习生项目并欢迎大家参观和学习。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施禹之主任回顾了中国《电子商务法》的发展历程。首先,他特别感谢了北师大互联网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对中国《电子商务法》出台做出的努力和帮助。随后,施禹之主任分别用两组数字“543”、“789”高度概括了《电子商务法》的出台过程和章节分布,即中国《电子商务法》的出台历时5年,经过4次全国人大的审议并3次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电子商务法》共7章89条。最后,施禹之主任还厘清和梳理了《电子商务法》中的6大关系和6大基本原则,并对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实体在国际电子商务中的地位提出期待。
阿里巴巴集团高级法务专家范俊伟介绍了阿里巴巴的主要业务,并指出电商保护知识产权的三种方式:技术模式、商业模式和规则模式。他还从实务的角度出发,阐述了阿里巴巴解决电商争议的大众评审制度以及阿里巴巴的原创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周辉指出,作为网络和信息立法领域的里程碑,中国的《电子商务法》具有四个鲜明特征:促进和支持电子商务的创新和发展;保护消费者与用户的合法权益;围绕电子商务平台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绿色环保。
会议中设置了两个提问环节,来自法国、多哥、英国等国际留学生与中国硕士研究生同学提出了富有价值的问题,与在场专家进行了探讨。研讨会气氛热烈。
最后,薛虹教授还特别介绍了国内外电子商务争议解决的相关内容并总结发言。本次研讨会从理论与实务的角度围绕中国《电子商务法》的相关问题展开探讨,视野从国内扩展到国际,具有相当的广度与深度,最终取得了圆满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