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4日,在第5个国家宪法日,由法学院与学院教工一支部联合举办的京师法学名家讲坛第七十三期暨宪法日主题宣讲活动——“宪法与改革”在教八楼101教室成功举办。本次讲座的主讲嘉宾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陈云生先生。此外,出席本次讲座的嘉宾还有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卢建平教授、法学院刘培峰教授、汪庆华教授、郭殊副教授、唐璨副教授。讲座由郭殊副教授主持。
首先,郭殊副教授向到场的嘉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并向与会嘉宾及到场同学介绍了陈云生教授。
随后进入主题讲座阶段。陈云生教授首先回忆了自己在法学院任教的经历,并表示如今社会对宪法的重视体现了国家法治的进步,自己对其感到欣慰。接下来,陈老师介绍了其所参与的“八二宪法”制定过程的有关情况:他指出,由于我国的相关制度还有待完善,查找相关档案印证很有难度,只能通过讲述来让大家对这一过程有更加充分的了解。陈老师讲到,“八二宪法”有许多具有重要意义的开放和突破,并从八个方面进行阐述:一是在“八二宪法”的起草制定过程当中,曾经探讨过“联邦制”的可行性,充分体现了当时关于起草宪法讨论的开放氛围;二是探讨过“两院制”的可行性,同样体现了“八二宪法”起草制定充分吸收学术界建议想法、开放自由的氛围;三是曾讨论设立宪法委员会,负责宪法的监督实施,工作权限由专门的法律来规定,具有重大意义;四是确定建立军事委员会,形成“两个牌子,一套班子”的模式,具有重大意义;五是写入可以设立特别行政区,陈云生老师指出,“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为日后香港、澳门的顺利回归做了铺垫,被国际上认为是独一无二的创举;六是确立了个人负责制,从总理到各部部长等,贯彻实行首长负责制,这也是“八二宪法”的一大重要贡献;七是确定县级以上的人民代表大会均设立常务委员会,过去只有全国人大拥有常务委员会,这一举动改善了曾经上下权力缺口断层的局面,这是一重大改进措施,同时,县以下也改变了从前“政社合一”的模式,设置了乡政权;八是恢复设立了国家主席和副主席。
陈云生老师讲完“八二宪法”的重大突破及贡献之后,又阐述了自己对我国现行宪法的一些缺憾。首先,他认为,我国宪法应当规定生命权,来体现对生命权的基本尊重。陈老师指出,中国长期的封建统治影响了尊重生命权的社会风气的基本形成,并结合近段时间以来“基因编辑”等社会热点问题展开阐述,同时从具体方面联系了“废除死刑”的问题,联通纵横,充分体现了陈云生老师渊博的学识和敏锐的思维。其次,他讲到了宪法规定公民基本权利的落实问题,即“宪法可诉性”、“宪法司法化”的热点问题,陈老师指出,我国今后改革的重要目标,是要能建立这种机制,能够实行,这是一个民主法治国家应该有的。最后,陈云生老师谈到了宪法对公民隐私权保护的问题,他指出,隐私权也是人的一项基本权利,而随着高科技的发展,这一权利正面临着较大的威胁,能否从宪法层面根本上保护公民隐私权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陈云生老师讲话的最后,他用简洁、准确的语言概括了宪法和改革的关系,呼应了主题,即“宪法和改革是有内在关联的有机逻辑链条,改革是一场革命,是重大社会进步的推动机,宪法是人类文明成果,要想改革就要制定成功的宪法”的观点,并提出跳出“抵制宪法修改频繁影响其权威”的思想局限,鼓励同学们认真学习,将来为我国宪法的更加完善做出建设性的贡献。
接着进入与谈环节。卢建平教授首先向陈云生老师及其所做出的卓越贡献表达了敬意和衷心的感谢。紧接着,卢教授结合自己学生时代的经历,引出了“人格尊严”的话题,与宪法主题相照应,其次,对陈云生老师在法学院初期建设所做出的贡献表达了衷心的感谢。最后,回到宪法主题日,卢教授表达了希望同学们也向其他人宣传我们的宪法和改革的关系的想法。
刘培峰教授首先向陈云生老师的到来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并谈到作为陈老师的学生,对陈老师在宪法研究领域做出的卓越贡献以及对自己的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随后,刘培峰教授提出了“我国宪法总纲、序言中的内容是否可以纳入司法审查、监督范围”的重要问题,并请陈老师回应。
汪庆华教授首先表达了加入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的荣幸之情,并对陈云生老师的渊博学识、敏锐洞察、广阔视野表达了尊敬和赞美之情。紧接着,汪教授提到了宪法学类型的划分,并援引美国1787年宪法和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制定宪法、保障权利的例子来说明宪法有着巩固成果、指引方向的作用,由此得出中国现阶段的宪法也为改革开放确立了方向,即为社会主义宪法的进步。汪庆华教授提到了当前“合宪性审查”这一热议话题,表达了自己的独到见解,并表达了对成熟的合宪性审查制度到来的期盼之情。
唐璨副教授以其所研究领域行政法为切入点,主要从三个方面展开论述。第一,宪法行政法有共同努力的目标:对公民权利的保障;第二,对国家组织机构的完善提出了要求:宪法和行政法共同承担着历史使命,共同致力于国家组织法的建设完善;第三,关于宪法和行政法的共同目标:怎么对这个法律体系进一步修整和完善。行政法领域的关注也来源于宪法领域的违宪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宪法机制和行政法的机制要很好的结合起来,合法性审查和合宪性审查的结合是值得思考的问题。最后,唐璨副教授用一句话进行了升华总结——“国家的一切权力是属于人民的”,赢得了同学们的热烈掌声。
最后进入问答环节。到场同学提出了“什么样的宪法我们可以称之为‘正义’的宪法并值得我们信仰”、“基层组织的上访困难”、“‘杨永信事件’和对人的基本权利的保护的关系”等富有创造性的问题,陈云生老师结合讲座中刘培峰教授的提问统一做出了回答。陈云生老师认为,“正义”的、值得信仰的宪法根据不同国家的不同社会状况有着不同的标准,同时,对人的生命权的基本的尊重和保护已经受到了重视,而现如今,我国的很多问题其实都可以被视为司法问题,美国总统竞选争议可以由联邦最高法院做出裁决,这体现了两国的巨大差异。而不断推进法制建设,逐渐学会从法律的层面解决问题,也是我们要为之努力奋斗的方向。陈云生老师的升华总结赢得了同学们的热烈掌声。
在讲座的最后,郭殊副教授再一次向与会嘉宾和到场同学表示了衷心的感谢!同学们以热烈的掌声向陈云生老师表达了敬意和感谢。本次活动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