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法学名家讲坛第六十三期成功举办
2016年4月27日上午9:30--12:00,京师法学名家讲坛第六十三期在高铭暄学术报告厅成功举办。本次讲座特邀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副庭长杨振权法官、香港特别行政区前法律草拟专员、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严元浩先生,分别以“法治”和“从公共行政管理的角度看香港特区的司法复核(行政诉讼)”为题发表学术演讲。北师大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卢建平教授主持讲座,香港树仁大学法律与商业学系系主任赵文宗教授、北师大法学院副院长梁迎修教授、邢钢副教授、郭殊副教授、严厚福老师出席了讲座。

首先进行的是杨振权法官的演讲。杨振权法官首先阐述了“法治”的含义及目的,并特别强调一般人对法律的尊重是法治的主要特征之一。随后,杨振权法官结合香港特区司法独立的情况,从香港法官选拔培训机制、对法官的法律保护与职业保障、对法官的监督等方面,详细分析了法官在法治社会中的角色。杨法官反复强调,法治社会不仅要努力实现没有人不信任法官,还要实现没有人会对法官产生合理的怀疑,法官不允许做出任何不当行为。

卢建平教授对杨振权法官的演讲进行了精彩点评,并联系内地司法现状,谈了自己对法官终身负责制、法官的社会地位与职业保障等问题的看法。

接下来是严元浩律师的演讲。严元浩律师首先从行政法的基本原理切入,并援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相关法条,指出设立政府的最终目的是要透过制度化的权力构架,来保障每一位公民的个人自由和整体社会的公共利益、公共秩序。接着,严律师介绍了香港司法复核原则及案例,将其概括为对行政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程序公正性的审查。

讲座最后,卢建平教授进行了简要总结,代表法学院再次向杨振权法官和严元浩律师表示感谢,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