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经典文献导读”第三讲 暨“翰苑读书会”
第十三场成功举办
2016年5月15日,法学院“法学经典文献导读”第三讲, 暨“翰苑读书会”第十三场成功举办。本次导读书目为《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担任本次导读人的是来自中国人民大学的尤陈俊老师。尤陈俊老师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基础法学教研中心副主任,《法学家》副主编。其主要研究领域为法律社会学、中国法律史、法学学术史,对于本次讨论的话题有较为精深的造诣。本次读书会由法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马剑银老师主持。

《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是瞿同祖先生的代表作,1947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1961年该书以《传统中国的法律与社会》为名,在巴黎和海牙出版英文版,赢得国际声誉,当时被认为是关于中国法律研究最好的西文著作。瞿同祖先生兼跨社会学、历史、法律三个学科,开创了把法律与社会史的结合研究,由此形成了一种新的学术研究体系,被称为法律社会史,《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即为这一研究的代表之作。

尤老师首先介绍了瞿同祖先生的生平及学术经历,以及其特殊的教育背景和社会学底蕴对于其研究旨趣造成的影响。随后,尤老师引导学生们通过对于导论的详细阅读树立问题意识。瞿同祖先生以法社会学立场阐明了中国古代法律的基本精神及主要特征。尤老师认为,只有充分了解产生某一种法律的社会背景,才能了解这些法律的意义和作用。而在本书之中,瞿同祖先生也充分表达了中国法律的主要特征体现在家族主义和阶级概念上。二者是儒家意识形态的核心,和中国社会的基础,也是中国法律所着重维护的制度和社会秩序。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由汉至清两千多年来的法律并无重大的变化,仅仅是“繁琐的差异”而无“本质性的变化”。
随后,尤老师又介绍了中国传统的家族与阶级、法律儒家化及其进程。对于本书中的核心论点进行了梳理,简评其贡献与不足。谈到法科学生对于法学原典的阅读问题时,尤老师提出:很多人读传统典籍的时候都是抱持着去博物馆看文物的心态的,其实这样的一种心态是不正确的。中国传统文化对于中国法律潜移默化的影响,但是处理案件的逻辑等法律思维其实是有联系和传承的。今天谈到很多经典,很多老师会潜移默化的谈到西学,从亚里士多德柏拉图开始,但是对于法学院同学来讲,掌握西学和中国传统典籍同样重要。

最后,马老师对于尤老师的讲解进行了点评,两位老师共同回答了同学们的问题和疑惑。本场读书会持续了三个小时,同学们踊跃的向二位老师提出了自己的问题和思考,对于中国传统社会与法律文化有了更深入地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