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3月10日晚7点,京师法学学术研究生沙龙第22期“法学论文写作”主题讲座在线上成功举行。本次讲座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喻中教授主讲,河北师范大学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梁岩妍副教授与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彭新林教授共同与谈。讲座由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柴荣教授主持。法学院师生及校外人士共160余人参与了本次讲座。

讲座伊始,柴荣教授对本次沙龙的主讲人及与谈人进行了介绍,并对各位嘉宾和参会同学的到来表示感谢与热烈的欢迎。随后邀请喻中教授开展主题讲座。

喻中教授主要围绕三对范畴对法学论文写作方法进行讲解。第一对范畴是“学与术”。喻中教授以梁启超先生的《学与术》一文作为引子,细致阐述了“学”与“术”二者的不同,并以此启发大家,在撰写论文之前,首先要明确自己想要研究的是法学基础理论还是较为具体的部门法知识,这样能让文章更有针对性。喻中教授更提醒大家要注重将“学”与“术”二者结合,讨论“学”时,同时要思考运用于实践的问题,这样能够让学问更加务实;在讨论“术”时,也要关注“术”之后的“学”,如此文章会更有深度。此外,喻中教授通过许多生动的例子阐发了学术、思想与意识形态的差异,区分这三种概念不仅能让论文更有自觉性,也涉及到论文的去处何在。
第二对范畴是“新与旧”。喻中教授以“苹果梨”的生长机制启发同学们抓住创造法学新知关键。并以波斯纳、哈特等顶尖法学家的著作特点揭示出“只知其一则一无所知”的道理,法学新知产生的关键与基础在于能够将至少两种不同的知识熟练地交融。获得法学论文创新点的另一重要机制在于“推陈出新”,要掌握和熟知旧的知识,对传统的知识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第三对范畴是“远与近”。喻中教授从文学角度论证了“要与研究对象保持距离感”的观点。根据研究者与研究对象距离的不同,喻中教授将法学论文区分为远观法律的法哲学类论文、中观法律的法律现象研究及近看法律的部门法研究。将自己与研究对象切割开来,能够避免在论文中带上强烈的情感,去更好地专注冷静而客观的学术思考本身。

随后进入与谈环节。梁岩妍副教授梳理出自己在法学论文写作成长过程中的六点经验与教训与大家分享。第一,要做好坐冷板凳的心理准备。看书和做学问是一个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得到成果的苦差事,所以需要安静的研究环境和积极的心态。第二,任何学术写作都是从模仿开始的。作为初学者首先可以多阅读学术期刊,对优秀的论文进行细致的分析并仿造练习文章的结构、方法等。第三,多与老师、同学们交流,多参加讲座和学术会议,可以找到很多学术灵感。尤其是撰写毕业论文时尤其要注意与同学的交流并积极寻求导师的指点。第四,要有目标性。不同期刊的风格要求、字数要求不尽相同,要有针对性的写文章。第五,关于交叉研究的问题。想要创新就不能光懂法学,要注意与其他学科相结合。第六,学会借助工具和资源,多读书多记笔记。

彭新林教授首先对喻中教授的观点表示了认可,并从喻中教授“远与近”的观点中得到启发,提出法学论文写作近似于三重人生境界,要达到洞察世事后的返璞归真。接着,彭新林教授详细分享了自己在法学学术论文写作方面的经验。首先是选题。作为论文成功与否的关键,一个好的选题应当有问题意识。彭新林教授更创造性地总结了自己在选题方面的“小清新”原则,即切入口要小、对自己的研究问题要清晰、论题要有新意。其次是观点。彭新林教授认为,许多论文的通病在于堆砌知识却缺乏观点。告诫同学们写法学论文时要注重提出值得讨论的观点,并以观点为中心进行分析论证。再次是论证。论证是法学论文的生命,要形成立体的论证逻辑,体现出论证的层次性和缜密性,摊大饼或碎片化的论述只会暴露出不扎实的专业功底。然后是结构。彭新林教授分享了评审学生论文的经验,通常先看论文结构,如果结构有硬伤,则学术评价往往不高,启发同学们写论文时要注重结构完整。接着是规范。规范亦是学风问题。学风涵养学术生命,法学学生从一开始就要树立良好的学风,切忌剽窃、抄袭、伪注等问题。最后是表达,即形式美。强调文章要有波澜起伏,力求表达准确、恰当、顺畅,合乎逻辑与分寸。多修改、多推敲才能形成一篇好的论文。
柴荣教授感谢了主讲人喻中教授与两位与谈教授的分享,并指出写论文正是做学术的过程,鼓励同学们要将本次沙龙的学习经验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期待大家写出高质量的学术论文。
讲座最后,与会同学们反响强烈、积极提问,喻中教授耐心且细致地回答了各位同学提出的问题,同学们均表示颇受启发、受益匪浅。本次学术研究生沙龙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