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北京师范大学“自强奖”评选活动
为了鼓励广大同学更积极地投入到勤工助学活动中,支持贫困同学自强自立完成学业,推动勤工助学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勤工助学管理中心特别设立了勤工助学“自强奖”。
评选范围为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中参加过勤工助学活动的同学,同时,其参加的助学活动必须由校内各单位安排或由勤工助学管理中心派出,私自联系参加助学活动的同学不在评选范围之内。采用自荐的方式参评,即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递交简历,并附上岗证、派遣证复印件和所在院系证明。评选程序分为初评和复评两个阶段。根据复评结果,授予10名学生北京师范大学勤工助学“自强奖”荣誉称号,每名学生奖励人民币2000元;“提名奖”10名,每人奖励人民币500元。学校统一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和奖励,奖金由勤工助学中心直接发放。个人档案留在勤工助学人才库,优先提供相关工作机会。
勤工助学自强奖评选条例
1. 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无违纪现象;
2. 品学端正,无不良嗜好;
3. 学习成绩良好,无不及格现象,在校学习期间于评奖前一学年获得过三等以上专业奖学金;
4. 参加过勤工助学活动,工作优秀,有突出成绩;
5. 参加助学活动期间,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平,无违反合同内容行为,圆满地完成工作。
请想参加评选的同学在11月10日前到北师大家教部(学16楼136室)领取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