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医事刑法专题讲座成功举办
2018年4月2日下午15点,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医事刑法专题讲座在北京师范大学后主楼1822高铭暄报告厅成功举办。本次讲座特别邀请到了台湾地区刑事法学会荣誉理事长甘添贵教授、台湾地区刑事法学会理事长张丽卿教授作为主讲嘉宾并由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卢建平教授主持,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高铭暄教授为本次讲座致辞。同时作为与谈人参与本场讲座的还有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暨刑科院王志祥教授、黄晓亮教授。
首先由卢建平院长代表法学院全体师生对甘添贵教授、张丽卿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并给两位教授分别赠送了由法学院三位青年教师原创的儿童法律绘本,之后再次向大家介绍了两位教授的履历。
高铭暄教授也为本次讲座致辞并从医事刑法领域存在的现实问题出发,谈到了从上世纪80年代至今医事刑法理论研究的发展情况,同时结合刑法谦抑理论,提出了目前在医疗纠纷、医疗犯罪的理论研究中存在的若干问题。
甘添贵教授主要讲述了台湾地区的医事纠纷鉴定的原因、范围、程序以及医疗过失责任等方面的问题,特别是就医事审理委员会、医疗水平、临床载量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同时与大家分享了自己在实践中接触到的案例,引发了现场师生的热烈互动与讨论。
张丽卿教授从《书经·洪范》的善终精神讲起,从立法经纬与善终缘由,法定程序和存在的问题等多角度,介绍了台湾地区的《台湾病人自主权利法》。着重讲到法定程序问题、意愿人问题、委任代理人问题,其中提及的间接死亡协助问题和消极死亡协助问题引起了大家的思考和积极的讨论。
随后,参加讲座的与谈人王志祥教授和黄晓亮教授先后发言。
王志祥教授提到,在医事刑法领域,医疗问题和法律问题都离不开专业人士。同时,对病人自主权利的主体问题、医疗判断的合法性依据问题以及间接死亡与安乐死、尊严死的关系问题进行了探讨。
黄晓亮教授认为,病人的承诺在某种程度上就阻却了某些医疗行为的违法性;同时,黄晓亮教授还说,自主的前提是知情,并结合现实问题,就告知同意和注意义务问题与张丽卿教授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随着讨论的深度不断延伸,现场的法学院同学纷纷向甘添贵教授、张丽卿教授展开提问,两位教授也热情、耐心、细致的解答了同学们的疑惑,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鞭辟入里的讲解,将讲座的气氛一次次推向高潮。
最后,卢建平院长就本次讲座进行了点评和总结。卢院长对与会嘉宾所讲的内容进行了高度评价,直言此次讲座为我们参加讲座的学生的学习和研究以及职业发展指明了新的方向。随后卢院长从十九大报告“良法善治”谈起,结合自身的体会深刻剖析医事刑法研究的重要意义,并对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的学生们寄予了深厚的期望与祝愿,告诫学生们不仅要怀揣梦想,学好知识,扎牢根基,也要睁眼看世界,争取学有所成。本次讲座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