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0日,由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家事法研究中心、普通法与比较法研究中心、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联合举办的“家庭与法学术研讨会”香港法论坛在北京师范大学京师学堂第二会议室召开。
此次论坛的主讲人是香港家事法庭署理主任法官陈振国法官、香港律师会家事法委员会主席何志权律师以及香港平等机会委员会委员赵文宗教授。同时,还邀请到最高人民法院港澳办主任司艳丽、北师大法学院副院长李滨教授和北师大法学院副教授赵军参与研讨。
陈法官首先发言,介绍了香港特区家事法庭的数量及司法管辖范围,并简明扼要地讲解了香港家事法中的离婚、子女管养权制度以及赡养费规则。他特别指出,调解在香港家事法制度中担当了重要角色,并简介儿童抚养法律可能出现的新变化。
随后,何律师继续这一议题,详细解释了当中重点:点明了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提出的“父母责任”取代传统“父母权利”的概念转接。何律师认为这一改革充分体现了时代变革引导法律改革的趋势。
沿着“变革”这一主题,赵教授引用香港近三宗涉及非传统异性婚姻的司法复核案例,展示了法庭在处理同类案件时可能出现的自相矛盾的情况,在社会演进时法官面临的困难。
在评议环节,司主任响应陈法官的报告时指出香港法官工作的繁杂。希望两地在民商事案件判决认可与执行方面继续加快合作步伐。
李滨副院长则点出:以父母为中心的法律现已转变为以未成年人权利为中心,显示时代变革、法律改革的必要。他还指出,从对非传统异性婚姻案件的处理中他意识到中华文化应尽快提出以本土文明为中心的理论观点。
赵军副教授则从反歧视角度出发,认为法律应当考虑到弱势群体亦需要保护,但也要小心在发展人权法时不要产生另一种压迫。